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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沧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6-28 15:24:42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3日至11月1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残联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1月2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市委对市残联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是对市残联党组、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充分体现了市委对残疾人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市残联发挥好临沧跨越发展中应有作用的要求和殷切希望。市残联党组对照反馈意见逐条进行了全面深刻反思,直面存在问题,突出政治整改,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全面落实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及时研究部署。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残联党组及时研究整改工作,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随后召开市残联党组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将整改方案进行通报,并就落实整改工作作动员,明确责任领导,明确责任科(室)、中心,明确责任人,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整改工作中做整改事中人、不做旁观者,切实抓好整改。为整改落实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突出主体责任,强抓整改落实。在整改过程中,市残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充分认识到巡察反馈问题的主体责任在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也在党组和主要负责人,主动扛起整改责任是讲政治的体现。党组主要负责人从主观找原因,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在具体整改过程中牵头负责、督促落实,牵头召开整改专题会议;党组成员主动认领,细化整改措施,认真抓落实。整改工作通过党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方式,各项整改任务得以迅速落实,做到立行立改,改出成效。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以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重大事项,非党组成员参与表决”的问题,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共临沧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工作规则》,让党组成员及其它非党组成员进一步掌握党组议事规则;重大事项严格执行《中共临沧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工作规则》,使党组决策程序更加规范,坚决杜绝非党组成员参与会议表决的现象发生。

(2)针对“没有及时调整党组成员分工”的问题,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党组成员分工及职责,进一步压实党组成员责任,经向市委报备后,于3月24日印发了《中共临沧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临残党组发〔2021〕9号),明确党组成员蔡星晏同志协助党组书记、理事长抓好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会、妇委会、志愿者队伍建设等工作。

(3)针对“党组成员落实下基层调研工作不严不实”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了《2021年度市残联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方案》明确班子成员在年内以临沧市巩固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情况、盲人按摩行业情况、残疾人优秀人才情况、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情况等课题开展调研。明确要求班子成员按时开展调研工作,同时撰写调研报告或调研工作体会,提高调研工作质量,促进调研成果的转化,进一步完善党组成员到基层调研指导工作记录或台账,确保调研工作有据可查。

2.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有差距”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中央残疾人有关重要会议精神不到位”的问题,党组立行立改,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次集中学习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中国残联第35次会议、省残联2021年度残疾人工作会议精神,做到第一时间组织学习,第一时间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在学习中注重端正学风,避免学习活动中的“走过场”行为,取得较好的学习效果。

(2)针对“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有差距”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力度,持续开展残疾人就业示范基地、创业就业示范点、示范户创建工作,年内计划认定5个市级残疾人创业示范点,3个就业示范基地,扶持50户自主创业户;积极筹备残疾人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等事宜,努力搭建残疾人就业平台;加大残疾人就业有关法规条例宣传力度,依法推进按比例就业,做好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年审工作,全面推进和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

(3)针对“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建设工程严重滞后”的问题,结合临沧实际,借鉴普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经验和做法,草拟了《关于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临沧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综合楼建设和管理的合作方案(送审稿)》,并征求市发展改革委、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审计局、医疗保障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国资委和云南聚盈律师事务所等11个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形成了《临沧市残疾人联合会请予审定〈关于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临沧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综合楼建设和管理的合作方案〉的请示》(临残请〔2021〕3号)上报市人民政府。目前,《方案》于2021年4月16日通过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再次修改完善后呈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待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将抓紧推进下一步工作,力争2021年底前项目全面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

3.关于“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落实不到位,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2020年以来,市残联党组严格执行《中共临沧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制定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形式和内容,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并结合实际开展集体学习,每次学习中至少安排2名参学人员围绕学习主题进行交流发言。2021年,共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3次,共有6名同志作重点发言,其它参学人员适时作交流讨论,确保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有序,学习内容丰富、氛围良好,取得了较好的学习实效。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市残联党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意识形态的领导,列出年度计划,明确每半年组织分析研判1次残疾人意识形态领域的情况,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年终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自检自查。2020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并对残疾人领域可能出现的意识形态问题进行分析研判。2021年,市残联于3月23日召开党组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研究了上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不足,安排部署今年意识形态重点工作。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宣传不到位,部分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不熟悉”的问题,市残联党组书记何正良分别对“意识形态不了解”的部分干部职工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其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筑牢意识形态防线;市残联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干部学习计划,认真开展学习研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组织干部职工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多形式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该问题,一是市残联党组定期听取机关党支部工作情况汇报,认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的措施,提升机关党支部规范化水平。二是机关党支部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纳入党员大会、支委会、主题党日重要学习内容,让全体党员干部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条例要求,不断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党员学习计划内容,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四是机关党支部于2021年4月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修订完善并印发了《中共临沧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确保党支部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组织生活会程序缺失”的问题,一是召开机关党支部支委会议,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让所有支委准确掌握组织生活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二是进一步规范支部活动及工作记录,确保相关工作有迹可循。

(2)针对“年度党课次数不足”的问题,结合党史教学教育的要求,制定并严格落实党课制度,明确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带头讲,支部委员积极讲,每季度1次党课,进一步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的工作能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2021年第一季度,党组书记、理事长何正良结合实际给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上了一堂专题廉政党课。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的问题,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2020年度党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党组班子成员认真贯彻整风精神,勇于自我革命,开展了积极健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了相互批评坦诚相见、开门见山,一针见血、充满“辣味”,没有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做到讲党性不讲私情、请真理不讲面子,取得了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个人成长、促进工作提升的目的。

(2)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会制度,按《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上级要求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对支部组织生活会材料(包括个人对照发言材料)逐一进行审核把关,未通过审核的责令重写,有效避免了个人发言材料表述不规范的问题,确保组织生活会质量。

4.关于“换届选举工作不规范”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该问题,在机关党支部换届时,特别是2021年市残联机关党支部即将换届,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开展换届选举工作,规范选举程序,汲取教训,进一步规范换届资料的审核、整理、归档工作,确保支部换届选举规范、严肃。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不到位”的问题,认真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于2021年3月31日制定印发了《中共临沧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共临沧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清单》《中共临沧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清单》三个清单,明确党组班子、党组书记、党组成员的责任和工作内容、任务,做到工作明细到人、到岗、到事。

(2)针对“党组对重大事项监管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全面落实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从严治党相关规定,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严把重大事项审批流程;二是党组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针对“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文件精神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执行从严治党相关规定,落实好“一岗双责”,确保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市残联得到贯彻落实;加强对文件处理流转各个环节的督办力度,办公室改进工作方法,安排专人负责文件督办工作,充分发挥督办职能,确保上级文件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2.关于“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该问题,市残联党组吸取教训,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健全财务制度及资金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3.关于“廉政风险防控等级评定不规范”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级别称谓不规范”的问题,按市纪委市监委的要求严格规范廉政风险级别称谓,2020年开始已规范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风险等级称谓,将称谓统一为“高级”“中级”“低级”。

(2)针对“等级填写认定不精准”的问题,市残联已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廉政风险教育,要求干部职工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认真梳理纪律、作风、廉洁、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客观评定廉政风险等级;4月8日市残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研究,对干部职工排查结合各自岗位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风险等级等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把腐败杜绝在监督之中。

4.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违规发放通讯费”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该问题,一是按照市纪委市监委的有关规定,对2013年—2015年期间涉及的2名人员已在巡察“回头看”期间,按规定将所涉及的通讯费8210元上缴市纪委专户,做到立行立改;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规范津补贴发放的有关文件要求,坚决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5.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存在重复报销情况”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该问题,一是市残联认真核查相关单据,责成在2013年—2016年期间涉及的5名人员退回多报销的差旅费580元,已按规定上缴市纪委专户;二是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关于差旅费报销的有关文件规定,严把审批关口,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6.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频繁提取大额现金交易,且超限额留存现金”的问题,市残联党组对财务人员进行教育,对2013年—2014年期间存在的问题认真反思,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决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杜绝出现大额现金交易情况发生。

(2)针对“白条入账”的问题,按照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除原已有的个人领取费用原始表格和向授课人个人账户汇款的原始凭证外,2月底已补齐授课费税务发票,完善了相关报账手续和凭证;同时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报账手续,规范报销附件资料,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3)针对“监管不力,工程建设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所有合同、协议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2021年以来涉及合同、协议均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4)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固定资产和国有资产管理,认真梳理,查缺补漏,于2021年3月底前将4台惠普1106型打印机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并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将已实际报废但长期未核销的固定资产报财政审核报销,做到账实相符。

(5)针对“执行工会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的问题,市残联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会财务管理工作,已于2020年9月底制定印发了《临沧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工会财务管理工作。市残联机关工会财务已单独建账,安排专人负责机关工会的财务会计账。

7.关于“培训无通知、无方案,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该问题,一是对2017年以前市残联组织的所有培训进行全面梳理,已于2021年4月20日前查找整理相关财务报销凭证的附件,进行整理归档,做到有据可查;二是今后将严格财务报账制度和审批制度,缺少报账要件不予报账,坚决防范廉政风险。

三、下步打算

近5个月来,市残联党组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各项任务整改扎实有效。下步工作中,市残联党组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常抓不懈,带领导全体干部职工转变作风,齐心协力抓落实,确保各项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让临沧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成为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事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2125298;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南屏西路166号;电子邮箱:lcscjrlhh@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