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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沧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临沧工业园区党工委开展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1-06-28 15:20:4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4日至11月1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临沧工业园区党工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1月20日市委第巡察组向临沧工业园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严明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党工委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政治巡视的重要论述、杨浩东书记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进一步提高对巡察工作的认识,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及时召开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专题会议,会上,党工委主要领导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以巡察组反馈意见为契机,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确保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党工委及时成立了由党工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局办,全面统筹抓好巡察“回头看”整改任务。

(二)细化整改措施,从严从实整改。巡察“回头看”意见反馈后,党工委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醒,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一是按要求及时向下一级党组织和各办、局、公司印发了反馈会议上巡察组组长反馈意见、市委巡察办主任在反馈会上的讲话和党工委主要领导的表态发言。二是2021年1月21日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议。要求班子成员和各办、局、公司务必深刻认识巡察整改重要性,坚决维护巡察整改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三是党工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召开党工委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为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提要求、把方向、定标准、推进度。四是各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迅速组织学习反馈意见,对照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进行逐条梳理和全面自查,分别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坚持边整边改、立改立行。五是研究印发了《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临沧工业园区开展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临工委发〔2021〕7号),逐条细化制定了104条整改措施(其中党的领导弱化方面44条,党的建设缺失方面25条,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29条,落实整改责任方面6条),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配合单位、整改时限等,形成了整改清单,提出了完成整改工作相关要求,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六是按程序要求,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2021年2月7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本着对组织、自己、同志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按要求报送了民主生活会材料。七是各办、局、公司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和任务清单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和对账销号的办法严格落实整改,对确实整改到位的问题,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责成限时办结,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做到了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和工作机制到位。

(三)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回头看”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问题,使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让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督导问效,巩固整改成效。党工委在抓好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落实的同时,同步推进开展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成立由临沧工业园区纪检监察工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临沧工业园区党工委巡察整改督查组,结合问题清单进行实时“挂号”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对在整改工作中出现整改不力的办、局、公司和个人,进行及时批评教育改正,确保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

1.关于“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改完善了《临沧工业园区党工委议事规则》《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具体明确,坚持先调研后决策,加强上会研究议题审核把关,按照规则议事、按制度办事;将每季度定期听取园区经济运行情况纳入党工委议事规则,加强了会议事项跟踪督办,确保会议通过事项贯彻落实,取得实效。二是办公室加强上会研究议题和材料审核把关,严格按照会议通知召开会议,规范会议议程和会议记录等。三是2021年3月19日园区党工委会议审议了2021年园区主要经济目标计划和园区各内设部门2021年工作指标分解情况,明确了2021年园区经济工作发展目标。四是成立了党工委和管委会主要领导共同任组长的“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高位谋划推进园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园区“十四五”规划送审稿编制,待省、市科技、工业“十四五”专项规划下发后再进行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

2.关于“产业培育与发展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坚决落实市委决策部署,认真对《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办发〔2019〕5号)《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政府关于推进重点产业加工业向园区聚集的意见》(临发〔2019〕9号)《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新型工业化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20-2022)〉的通知》(临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进行了系统研究。一是起草上报《云南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化提升方案》,于2021年2月24日通过省政府专题会议审核,云南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首批开发区优化提升方案审核情况的通知》(云发改产业〔2021〕233号),园区根据通知要求,正组织力量对高新区规划进行修编,将确保按期完成。二是为提升临沧高新区对临沧工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市委、市政府决定将临沧高新区与区位相邻、功能互补的云县产业园和凤庆产业园合作共建,共同创建申报国家高新区,以“一区二园”模式打造“临云凤”区域产业和科技创新共同体,省科技厅于2021年3月31日在临翔区组织了《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战略规划》《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专家咨询,现已根据专家及省、市部门意见,围绕“中国锗都、世界茶城”的战略定位,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的目标,建成“沿边高新、生态高新、双创高新、品牌高新和智慧高新”的总体思路,进行深化修改,合理规划园区产业空间布局,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两个规划报请市人民政府加盖公章后于4月12日上报省科技厅,将作为附件同省人民政府将临沧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请示一并上报国务院。三是制定《临沧工业园区(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培育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试行)》,调动企业创新积极性,提升区域技术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加大对规上企业和限上商贸企业的培育。2020年,园区完成升规5户,升规企业2020年实现工业增加值0.75亿元;完成升限13户,升限企业202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54亿元。四是深化落实《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政府关于推进重点产业加工业向园区聚集的意见》(临发〔2019〕9号)文件精神,围绕以锗为主的新材料、智能制造产业和大健康产业,按园中园模式推进产业布局。目前临沧工业园区滇西生物特色(加工)产业园一期17.7万平方米标准厂房主体封顶,临沧工业园区特色食品加工园正在进行修建性规划编制,云南临沧绿色生物资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正在进行厂房装修等重点项目建设。五是紧紧抓住国家宏观政策,抓实项目申报,为临沧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项目拉动和资金保障,园区按照可报、可用、可争取、可开工原则,共策划储备新项目52个,总投资222亿元,为资金争取和投资奠定了基础。

3.关于“企业培育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改完善《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沧工业园区企业入园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对入园企业审批程序、日常动态调整、退出机制等进行规范,进一步把好企业入口关,提高入园企业质量和水平。二是梳理了《涉企主题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涉企主题服务事项审批流程表》《入园告知书》形成统一模板,进行公示,并推行网上审批,让企业办理更快捷、便捷。三是开展企业经营生产排查专项行动,对入园企业进行摸底、走访、排查,全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建立完善企业经营预警台账,实行动态服务。四是围绕临沧自身优势,以“引上游、接下游、抓龙头、带配套”为目标,以“建链、补链、强链”为原则,打造以“糖、茶、果、蔬、药”为主的食品与消费品制造和生物医药产业链条,加快研究制定《关于实施产业链链长制的工作方案》,按照“一位处级领导、一个牵头部门、一位负责同志、一个工作方案、一个产业链条、一套支持政策”工作模式,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工作体系和重点任务,围绕食品、保健品、日化用品、提取物、生物基和中药饮片、中药颗粒等方向的龙头企业招商引资,加快构建具有园区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园区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五是围绕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创,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六是在与云南科学技术院合作的基础上即将与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理工昆明孵化器、云南瑞栢泰、云南融智跨境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分别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发挥昆明高新区及其他专业机构在产业发展、人才培育、体制机制、科技创新等方面的辐射示范作用,借外力外智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七是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2020年,园区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户,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5户,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21户;省科技厅2021年4月2日公示2021年第一批拟备案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临沧市共17户企业,其中园区企业达15户。八是持续加强与省高促会合作,建立储备一批、培育一批、上报一批的高企培育机制,2021年3月4日至5日,市科技局和园区管委会共同邀请省高促会秘书长带领省高企评审专家到临沧工业园区对全市23户(园区10户)拟申报和培育高企企业进行一对一辅导,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效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辐射到全市范围。

4.关于“招商引资工作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改完善《临沧工业园区招商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园区聚企、扶企、强企、孵化等综合服务功能,强化平台产业集聚作用。二是加强对已批复的招商平台的管理,建立平台招商运营台账,进行清单化管理。加强与招商平台的联动招商工作,截止目前平台累计入驻企业10户,招商平台入驻企业464户。三是按照“以商建园、以园招商、以商招商”的工作思路,积极推动智能制造产业园、特色食品加工园等一批“园中园”的招商引资工作,目前两个园区正在做规划及设计方案;向园区招商平台下达培育引进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四上”企业等指导性指标任务,突出招强引优,专精特新导向,进一步加大以商招商力度。四是督促指导平台与有关学院和专业服务机构对接,园区与平台正在共同努力,为争取留学生适时入滇西(临沧)国际留学生创业园创业做好服务保障,努力推进滇西(临沧)国际留学生创业园向前发展。五是以主导产业发展为重点、行业龙头企业为关键,深入分析和研判企业投资发展动向,重点锁定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与普洛斯集团签订合作协议建设智慧茶仓项目,与保利集团、清华紫光等大型企业多次对接,2021年底将签订合作协议。六是推进园区与国内知名企业、研究院所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合作,建设联合实验室、共享工厂等,提升招商落地配套能力,推进招才引智工作。目前与云南科学技术研究院等机构合作推进云南临沧绿色生物资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七是开展多渠道招商,充分借助商会、协会、联盟、中介等多种渠道,积极引导其参与共同招商,实现联合抱团式发展。目前正在与昆明、成都的创业创新基地、平台等围绕高新技术企业的引进洽谈合作。八是抢抓临沧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和申创国家高新区的有利时机,围绕大项目、大产业,大力开展外出精准招商活动。今年以来共开展外出招商活动3次。九是充分利用各种中介机构,如行业投资协会、商会、华侨组织等,沟通联系国外的知名外企,邀请企业到园区实地考察产业资源、投资环境等,寻找合作的结合点。目前正在与瑞柏泰、侨创联盟、融智跨境人才等机构洽谈合作,正在草拟合作协议。十是组织好“小团组”走出去招商。加强与镇康、耿马、沧源、边合区的沟通交流,小团组、多批次有目的走出去,广泛结交商家、接触企业,充分宣传临沧优势,寻找利益共同点,正在洽谈云南弘翎进出口有限公司洽谈合作。

5.关于“产业扶持及奖励资金审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园区科技创新奖复查专项行动。对照《临沧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试行)》(临工管发〔2018〕8号),通过复查企业审报材料、审核奖励资格条件、重新比对奖励标准、网上真实性核查等方法,对2020年4月兑现的科技创新奖励进行了复查,经核查,2020年8月份经发局组织自查发现的临沧市云瑞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兴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存在达不到奖励条件的情况外,未发现其他违规兑付的情况。目前云瑞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获得的10万元奖励资金已按原渠道退回,云南兴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奖励资金指标已被园区财政收回。二是针对发现问题,园区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力度,让企业理解并掌握科技创新奖励政策的申报条件和要求;严把审核关口,认真核实企业申报材料,充分利用网上核查功能,确保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建立多部门联合审查机制,确保获奖企业符合奖励条件,奖励资金符合奖励标准;建立奖励资金兑现公示制度,在发放奖励资金前,将获奖企业、获奖内容、获奖金额等情况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企业和群众监督,确保奖励工作公开、透明,杜绝违规发放奖励情况发生。三是制定印发了《临沧工业园区财政奖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通过采用清单制管理模式,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规定了奖补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和撤销、预算编制和执行、资金分配管理、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等事项,加强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跟踪问效。

6.关于“重点项目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尽快完善项目报批手续,加快项目启动推进。园区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已于2021年4月1日通过市城规委会主任办公会审查,正在等待市城规委会议审查;滇西生物特色(加工)产业园二期项目已经完成规划方案,正在进行方案研讨、优化。二是督促企业完善土地开发相关手续,加快涉及企业项目已实质性启动建设,完成工程投资1000多万元。三是涉及企业的闲置土地正在督促上报项目规划方案和加快办理土地不动产手续。四是东部拓展规划建设成立东部拓展规划建设推进专班,制定推进工作细化方案,正在对接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请求加快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东二环中山水库至博尚段道路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7.关于“环保监管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涉及企业的环评手续已经于2018年以前全部整改完成。二是涉及企业在接到临翔区生态环境部门处罚决定后,随即进行了整改,并达到整改要求。

8.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中共临沧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任务分解方案》,已经草拟《临沧工业园区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检查考核制度》,待市级检查考核制度下发后,结合园区实际修改完善后执行。二是认真落实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任务分解方案》的文件精神,每半年进行一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和通报,加强对园区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和在党内通报园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三是认真坚持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次制定详细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和重点,发言人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准备发言提纲,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加强对材料的审核把关。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问题

1.关于“党建工作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各支部进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高基层党务工作水平和基层党组织的规范化程度。二是园区各支部通过自查不断完善了各项制度。园区税务局党支部结合发展党员制度程序不完整,举一反三,先后修定《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工业园区税务局干部学习制度》《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工业园区税务局考勤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制度,通过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健全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长效机制,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扩大整改成果。三是持续加强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领导,摸清了底数、掌握了情况,逐步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坚持“一提前四同步”和“五清五建”的创新做法,优化组织设置,做到“应建尽建”“能建则建”,提高园区非公企业“两个覆盖”质量。通过摸排,2020年12月1日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9个,覆盖党员58名,2021持续对入园企业的流动党员进行摸排及统一管理。四是2020年12月22日印发《中共临沧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关于选派郭志勇等39名同志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通知》派出党建指导员39名,指导联系186户企业,做好宣传党的政策,开展党建工作,服务事业发展,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五是将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作为“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及党组织开展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发展党员业务培训,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六是加强业务指导和审核把关,园区企业党组织发展的党员,非公党委将严格审核把关所涉及材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规范一个发展一个”,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党工委加强对2021年2月6日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巡察“回头看”民主生活会的领导,对存在和反馈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开展党性体检、深挖细查根源、校正思想偏差,做到从思想上认识问题、从行动上落实要求,切实解决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存在问题。二是2021年围绕会议主题,广泛开展征求意见和交心谈心,党工委书记严格把关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带头亲自撰写发言提纲,并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严格审核把关,实行签字背书,按照要求在会上认真负责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确保2020年度及今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三是加强办公室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和提升,党工委2020年民主生活会相关方案和材料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每个环节,对标对表抓好起草、报审、印发的每一个环节,确保民主生活会严谨严肃规范。四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2021年的每次组织生活会,由所在党支部、党小组提醒各位领导干部,督促其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记录和提醒,对多次未参加的启动问责追责机制。五是进一步优化“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组织活动时间安排和参与形式,建立预通知机制,确保党员提前合理安排工作,按时参加组织生活。

3.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党工委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进一步熟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二是办公室从事组织人事1名干部于3月15日至17日参加市委组织部开展的全市组织人事干部深入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理论提升班,对干部选拔任用进行再学习。三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参照临沧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管企业员工招聘及用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临国资发〔2019〕89 号)文件精神,结合国资公司工作实际,制定了《临沧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切实把坚持党管干部与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相结合,与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相结合,遵循公平公正、竞争择优、总量控制、按需用人、人岗相适的原则,对招聘条件、招聘方式和程序、招聘纪律等作出严格规定,进一步规范国资公司人员招聘工作。四是认真落实管委会机构编制方案,严格按照职数设置配备干部,做到职数和干部身份匹配。党工委于2021年4月20日结合巡察“回头看”对“科级干部配备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整改。五是根据创业服务中心职能职责,党工委、管委会下达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集中部分人员统一办公,其余人员完善借用手续,下步将结合全省园区优化提升工作,做好内部机构优化调整,用准用实创业服务中心人员。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问题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主体责任落实,党工委已经起草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对园区工程建设、招商引资、财政预算管理等重点领域进行具体安排,提出具体措施,待市级工作要点和主体责任清单印发后,修改后下发。二是根据上级考核工作要求,制定园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方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督促各办、局、公司对考核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三是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办法,按照各自岗位职责明确谈话提醒内容和范围,及时准确掌握和了解分管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履职情况和重点岗位的权利运行等情况,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和依法依规办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杜绝以工作安排代替廉政提醒谈话情况发生。四是进一步抓实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要求各班子成员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部门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考核,对年初计划、年中小结和年终总结等要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决不能以工作和其他形式代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五是园区各办、局、公司和干部职工已经围绕“三定方案”职责范围和各自岗位职责,按照部门整体、单项职能和岗位个人廉政风险等级,进一步完善健全廉政风险防控职能清单和廉政风险点,制定切合各自岗位实际的防控措施,强化岗位风险等级评定、廉政风险防控业务检查和审核,对不符合填写规定要求部门或个人重新填写,对符合填写要求的,经按程序审核后加盖公章。

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学习和贯彻《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的通知》(临办字〔2019〕82号)和《临沧市接待处、临沧市财政局、临沧市商务局、临沧市投资促进局、临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临沧市党政机关国内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临接发〔2020〕7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公务接待审批,严格控制陪餐人员。二是为规范管委会机关公务车辆管理,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党政机关公务公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临办字〔2019〕98号)文件精神,管委会重新修定了《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规范车辆使用范围,严格车辆审批手续,建立管理台账。与驾驶员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规范行车。

3.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园区严格执行《临沧市关于印发<临沧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临财行发〔2014〕178号)报销标准,规范差旅费报销审核和程序,严格按照差旅费报销标准进行报销。二是对涉及多报差旅费的干部职工,超标准报销部分已经进行清退。三是开展公务卡清理专项行动。党工委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后勤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对干部职工公务卡进行梳理统计,对未办理公务卡的干部职工要求必须按时办理,财政分局对新使用公务卡的同志进行业务培训和宣传,做到所有干部职工熟练掌握使用公务卡,所有公务活动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截止目前为止,管委会全体干部职工全部办理公务卡。四是2021年3月3日,区财政分局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各办局、园区国资公司、园区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园区分局分管采购业务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培训,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相关业务,做到依法依规,规范采购。

4.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报销差旅费和购买办公用品等时,加强报销原始单据审核,报销单据不齐全一律不予报销,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二是国资公司对无形资产进行自查清理,没有发现其他未列入无形资产的问题。同时,国资公司召开会议,要求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会计核算,加强无形资产管理,杜绝会计核算管理不规范问题的再次发生。

5.关于“内部控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财经纪律和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对外补助资金审批管理,坚决防止以文件批示代替资金审批情况再发生。二是国资公司已制定并执行《临沧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资金支付审批管理制度》《临沧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增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意识,严格执行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和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坚决防止以文件批示代替资金审批、资金支付审批不严问题的再次发生。三是国资公司已制定并执行《临沧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制度》,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建立规范的银行账户管理体系,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银行账户间资金划转严格履行资金支付审批手续,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有效地防范财务风险。

6.关于“园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和《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临工管发〔2020〕16号)的要求,园区加快完善国企改革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国资公司经营管理体制机制。已出台《临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园区国资公司改革的工作方案》,细化目标责任,深入推进国资公司市场化改革。二是国资公司正在园区实施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园区土地开发管理等业务,以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收益,增加国资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20年末,国资公司总资产27.46亿元,总负债5.7亿元,所有者权益21.76亿元,资产负债率20.76%。营业收入3.51亿元,净利润2454.83万元,预计2021年能实现净利润2000万元,预计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580万元。三是国资公司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发展,进一步拓宽实体化运营道路,探索现金流量大、融资支撑性强、能较快形成稳定现金流的经营业务。目前国资公司实际运营管理11家子公司,涉足医疗卫生材料、智慧城市、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农业开发、环保管材等市场前景好、盈利能力强的领域,拓宽了实体经营范围,形成多元化经营格局。其中2家全资子公司(临沧市恒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临沧恒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实现盈利。  

三、下步打算

(一)突出全面整改,持续强化政治担当。突出党工委主体责任,咬住问题不放松,不达目标不罢休,做到全面改、深入改,确保改到位、改彻底,全力做好巡察“回头看”“后半篇文章”。对已经完成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再巩固、再提升,对需要逐步解决、长期坚持的,按照既定方案和整改措施,加强督查评估和跟踪问效,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二)突出举一反三,持续完善成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以小见大,从个别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进一步补齐制度缺失,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努力形成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管理体系,落实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的监管措施,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反弹回潮,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三)突出成果转化,持续推动园区跨越式发展。以落实巡察“回头看”整改为契机,努力做好结合文章,把巡察“回头看”整改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转化为经济发展的实际成果。坚持和加强党的建设,大力抓好园区基层党建工作,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按照“高新、工业、规模、创新、智慧、美丽、绿色”的园区发展方向,切实抓好国家高新区申创,抓实企业培育发展,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业创新平台建设,强化要素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以此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2161031地址:忙畔社区园区路750号。电子邮箱:dqgzb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