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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微故事 | 267名村民的感谢信
发布日期:2021-06-20 11:47:39    信息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李组长,工钱我们都领到了,多亏巡察组帮我们讨回了这个钱,现在大伙都有钱买农资了,真的太谢谢你们了。”前不久,临沧市永德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收到一封感谢信。

去年7月,县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德党镇明信坝村,巡察工作刚开始,就收到了群众反映的问题:6年前,县林业局(现县林业和草原局)的工作人员来到明信坝村,请村党总支书记组织村民到村子后方的示范林中除杂草,这名工作人员当众口头承诺等完工验收后马上就把工钱支付给出工的村民,但到现在村民们也没拿到工钱。

“我们到村上反映过,村里也帮我们跟有关部门反映过,但还是连说法都没有。”说到事情的具体经过,很多农户表示很疑惑,也很气愤。

带着问题,巡察组向相关部门、村委会和农户多方了解情况。

原来村民所说的“对示范林除杂草”属于永德县原林业局实施的一个森林抚育项目,该项目由中标公司转包给某施工队,为方便施工,该施工队又请原林业局职工段某协调村委会组织村民来帮其实施。当时,明信坝村共有267位村民参与除草工作,按照当时口头达成的协议,涉及工钱77950元。

项目资金已经兑付给了中标公司,为何群众还是没有拿到钱呢?

“由于中标公司没兑付完工程队项目款,施工队拿了6万元来支付工钱,我担心无法向村民们交代,便将这6万元‘保管’起来,打算等施工队补足资金再一起发给群众。”经手这件事情的段某向巡察组道出了实情。

段某拖欠群众钱款的行为已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群众纪律规定,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巡察组立即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同时向县林业和草原局发出了立行立改通知书。

县林业和草原局迅速整改,及时沟通协调,督促中标公司和施工队妥善处理好群众的工钱问题。目前,项目款已经结清,施工队也将工钱兑付完毕。

县林业和草原局对段某的错误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深刻反思,作出书面检查,并迅速到明信坝村兑付群众工钱,当面向村民们道歉。因违反群众纪律,段某被县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

“我们家3个人出工,拿到了800多元,这下栽甘蔗的肥料钱有着落了……。”正为肥料钱发愁的老字,拿着工钱直奔村上的农资商店。

“李组长,77950元一分都不少,参与除杂草的村民都领到钱了,我也算是给了大家一个交代。大家非常感激你,写了一封感谢信,请我帮转交给你。”电话那头,王支书大声说。

放下电话,李组长脸上露出了笑容。(李光存  孙阳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