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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沧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党组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5-21 12:16:5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7月30日至8月2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政府驻昆办开展了巡察。2020年12月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政府驻昆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市政府驻昆办党组始终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抓住讲政治这一根本,聚焦问题整改,强化政治担当,从政治上看问题、查根源、定措施,从政治上谋划、部署和推进整改。一是始终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放在首位,贯穿于整改全过程。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2020年12月18日,市政府驻昆办党组召开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临沧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进一步明确巡察整改的方向。12月22日,召开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2021年1月25日和2月24日两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并对下一步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21年1月29日,召开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及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反思警醒,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整改落实,以整改的实际行动检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二是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履行党组领导责任,加强对驻昆办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领导,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着力解决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缺失、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等问题。压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着力解决机关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落实党支部达标创建成果,把巩固工作作为推动机关党建的有力抓手,突出制度落实和工作创新,推动机关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机关党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坚持以巡察整改为突破口和着力点,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坚持标本兼治,及时梳理巡察发现的漏洞缺项和薄弱环节,对一些系统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专门研究、深度分析,举一反三、推动落实。强化制度建设,在健全制度上着力,健全完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接待服务工作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努力营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事氛围。三是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由党组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政治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组织研究、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查推动。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每一项整改措施的任务要求、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做到问题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整改方案印发后,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推动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涉及整改的各责任科室迅速行动,进一步细化任务措施,责任到人,推动整改任务加快实施、取得实效。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跟踪督办,及时收集和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工作要求,督促加快整改进度。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缺失”的整改情况

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一是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加强对驻昆办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领导,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制定《驻昆办党组工作规则》,修订完善《主任办公会议议事制度》《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等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将重要学习贯彻、研究执行事项,“三重一大”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均提交办事处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目前,已建立完善各项制度27项。去年12月份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6次。二是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扎实抓好管党治党工作,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制度。坚持正确的领导方式,实现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与行政领导班子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相统一。驻昆办认真履行对企业的监管职责,已不再对企业单据进行审签,并函请市国资委尽快确定企业的法人,组建董事会、监事会,完善企业管理的体制机制,确保国有资产经营的正常有序和保值增值。已于2021年1月25日报送《关于请求国资委给予及时确定沧兴公司法人代表及组建董事会、监事会人员等相关问题的函》,2月25日市国资委、市国投集团调研组已到昆就相关工作进行摸底调研。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任副组长,处级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列入党建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党建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去年12月以来,党组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开展形势研判分析2次。三是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意识形态工作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检查落实。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2021年1月召开的领导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均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对照检查。

3.关于“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驻外机构职能转变的要求,积极履职尽责。加强向组织部门的汇报、对接,积极推动成立临沧市在昆流动党员党工委,开展流动党员的服务、教育、管理工作。已于2020年11月9日报送《关于建议成立“中共临沧市委在昆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二是完成转移就业人员昆明服务站的岗位设置工作,建立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工作职责,规范服务站工作的开展。积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转移就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外来务工人员信息库,加大就业信息的收集和整理,有针对性的推送给务工人员,并为其提供教育培训、法律援助和医疗救助等服务。市转移就业人员昆明服务站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已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待审核通过后将及时完成服务站的岗位设置工作。转移就业人员的服务工作逐步开展中,目前已采集来昆务工人员信息190余人。三是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向上请示汇报,妥善解决国有资产处置遗留问题。国有资产的处置工作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正在进行资产评估,待评估完成后,将即时报请市财政局批准,依法依规、合情合理,妥善解决国有资产处置历史遗留问题。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业务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科学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规范学习内容和程序,改进学习方法,强化日常学习,采取会前学、会后学,集体学、辅导学、专题讨论等多种方式,提高学习效果,进一步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12月以来共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3次。二是严格对照党章党规,对原有的各项制度进行细致的清理,该废止的立即废止,该修改的即时修改完善。党组织负责人对制定的各项制度加强审核和把关,杜绝与党章党规不符的情况发生。累计修订完善“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10项。三是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每年年初核定党费缴纳标准,督促党员在每月第一个工作日足额缴纳党费。对职务变动、组织关系新转入的党员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核算,适时公布党费收缴使用情况。今年1月份已按要求完成党费缴纳标准的核算,并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进行了备案。四是强化会议记录、文书档案的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针对各类会议分门别类使用专用会议记录本。加强对记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认识,增强会议记录的严肃性和条理性。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日常集中学习等均使用专门的会议记录本进行记录,规范了会议记录的管理。

2.关于“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制度规定。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规范制度执行,督促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经常性的教育、管理、监督。按照“三定一报备一纪实”要求,支部每年制定学习计划,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规范建立基础党务台账,同步建立电子台账,运用“云岭先锋”APP做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积分、党务公开、党员培训等纪实工作。二是强化日常教育培训,巩固“规范化党支部”建设成果。坚持把党员日常教育放在突出位置,拓展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手段,着力提升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水平。结合规范化党支部建设,加大党务工作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支部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去年12月以来共召开党员大会2次,支委会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5次。

3.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采取公开招聘、公开遴选、组织选调等多种方式选人用人,从全市范围内选拔任用年轻的优秀干部到重要岗位上来,充实干部职工队伍,改善干部队伍年龄结构。目前,选调计划已按要求上报,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二是在选优配强干部队伍基础上,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和程序,配齐配强业务科负责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推动财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提高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认识,按规定开展市转移就业人员昆明服务站的岗位设置和科级领导的选拔任用工作,充分调动事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履行工作职责,促进服务站各项工作的开展。服务站的岗位设置和科级领导的选拔任用工作正按规定程序逐步推进中。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严抓实管,盯紧扛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认真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做到敢抓敢管、抓常抓长。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和《临沧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办法》要求,开展谈话和约谈工作,督促党员干部勤政廉政、落实责任、纠正错误、整改问题、促进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去年12月以来共开展廉政谈话12人次。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风险防控排查制度。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做好带头,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廉政风险意识,自觉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廉政风险,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人员变动及职务晋升及时更新风险防控资料。三是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加强请示报告,主动接受监督、习惯接受监督。领导班子召开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问题前,以书面形式向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报告,邀请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对会议进行全程、全方位监督,让领导干部习惯于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今年以来以书面形式邀请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1次。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违规购买的土特产、茶叶和违规报销风景名胜区相关费用问题。2014年后已不存在违规购买土特产、茶叶和违规报销风景名胜区相关费用的情况,今后将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严格杜绝此类情况发生。二是违规发放通讯费、值班费问题。违规发放的通讯费、值班费10.27万元已全部足额清退并缴入市委巡察组提供的专项资金帐户。目前已不存在违规发放的通讯费、值班费的情况。三是工会超范围慰问问题。2018年7月超范围慰问的费用600元,已清退并缴入市委巡察组提供的专项资金帐户。目前已不存在超范围慰问的情况。

3.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混乱”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使用和管理现金,大额支出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支付,提取备用金不得超过5000元。目前,已不存在大额提取备用金的情况。二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严格审核把关各类型经费支出,从严审核资金支出票证要素,并对支撑支出的各项材料清单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坚决杜绝涂改单据、原始凭证不完整等情况的发生。三是需补缴的个人所得税426元和印花税202元已全部补缴。四是以发放现金方式进行工会慰问问题。目前,所有节日的工会慰问均以实物形式进行慰问,不再发放现金,并按要求缴纳个人所得税。

4.关于“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格,事项不清晰”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差旅费审批制度。严格审核把关差旅费支出,对差旅费报销的单据、发票、出差审批单等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报销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二是严格按照《临沧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驻昆办干部职工到临沧出差,在家居住,无住宿发票的情况,必须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5.关于“公务接待规定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临沧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具体实施办法》《临沧市党政机关国内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严格控制公务、商务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坚决杜绝超范围、超标准接待二是针对无公函接待的问题。严格执行《云南省州市级政府驻昆明办事机构管理办法》,所有公务接待必须有公函。公务接待结束后需提供正式发票、接待公函、接待任务清单、菜单等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三是公务接待用餐中含有酒水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具体实施办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抵制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工作餐只提供家常菜、地方菜,不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植物制作的菜肴,公务接待一律提供酒水,实行“光盘行动”,坚决做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四是公务接待报销无依据问题。加强公务、商务接待审批的管理,加强单据控制,无“三单一函一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同时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市政府驻昆办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和反思,转化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坚决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好职能职责。

(一)坚持力度不减,持续强化整改落实。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坚决改到底、改到位。坚持分类施策,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继续盯住不放,持续跟踪问效;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工作力度始终如一,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效。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机制、堵塞漏洞,着力扎紧制度笼子,推动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整改成果,真正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发生。

(三)抓好成果转化运用,助推职能转变发展。认真总结巡察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将落实整改的过程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过程,使整改的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举措,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实际行动与源源动力,以整改促发展,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职能转变和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中共临沧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党组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