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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沧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5-21 12:14:5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28日至8月2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临沧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开展了巡察。2020年12月3日,市委巡察组向临沧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巡察整改是巡察工作的关键环节,公司高度重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决做细做实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公司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亲自管、负总责,先后组织召开了公司领导班子专题会、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反思、认真剖析,

对巡察反馈问题深入研究、安排部署、提出要求、对标整改,保证整改不走偏、不走样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整改事项,共同研究整改办法,共同落实整改措施,形成了上下联动、全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细化整改措施。巡察工作发现问题是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落脚点,措施落实是关键。公司以问题为导向,认真研究制定了《临沧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和整改步骤,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25个问题,细化了60条整改措施,制订了《贯彻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围绕整改任务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压力传导、责任压实、扎实整改。对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处理,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明确时限要求,抓紧落实改进,短期内取得整改成效;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体制机制性原因,在举一反三上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保证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三)着力建章立制。公司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修订完善了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制度4项,制定了《临沧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临沧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滇铁1号”管理办法》、《临沧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滇铁1号”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3项,印发了《中共临沧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临沧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意识形态工作方案》等工作事项2项,进一步强化制度约束,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巩固整改工作成果,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认真”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针对“重要内容不学习,如:2015年1月公司成立至今,未组织学习过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2019年12月才组织学习”的问题。

一是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闯出跨越式发展路子的决定》文件精神。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党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文章,牢固树立党员终身学习理念,增强学习本领,将理论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更好的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针对“重点学习不深入,如:巡察组对公司10名职工进行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分别有7、6、8、10名同志未能正确回答或未答全“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及“五大发展理念具体内容”的问题。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应知应会相关知识,并进行知识测试。同时,将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常态化,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应知应会知识测试,通过测试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关“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

1)针对“开拓进取不够,公司经营举步维艰。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欠债3.3亿元,负债率高达93.1%”的问题。

一是公司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于2020年12月28日归还欠款2000万元。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公司功能定位和自身优势,积极探索融资平台向实体企业转型的有效途径,通过转型升级增加公司经营收益、降低负债率。

2)针对“对外借款未能按期收回。2016年以来,公司借给祥云(大理)至临沧铁路云县段协调指挥部1.5亿元,借给临翔区铁路建设领导小组资金共1.9亿元,借给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0.4亿元,所有借款均已逾期,本金均未收回”的问题。

一是2021年1月24日至1月28日,公司主要领导就3.5亿元大理至临沧铁路征地拆迁委托贷款逾期问题带队到省铁路投资公司进行汇报,初步与省铁路投资公司达成共识,拟采取分批办理抵押的方式逐步办理完成逾期贷款延期手续。二是督促临翔区、云县尽快按照省铁路投资公司要求重新提交还款计划及抵押物清单,配合公司办理完成贷款延期手续。待贷款延期手续办结后,公司将与临翔区、云县完善转借款延期相关手续。三是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公司借给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4000万元,本金未收回的问题,公司进行了认真研究,《临沧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公司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为提升资金管理能力,降低融资成本,统筹融资规模,优化融资结构,规范融资流程以及资金使用效益,市国资公司全资(控股)公司之间资金可以进行相互调拨调配,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借给市国资公司3000万元,2018年12月26日借给市国资公司1000万元,共计4000万元;于2019年3月20日向市国资公司借款9000万元,截止目前,公司实际尚欠市国资公司借款5000万元。现阶段公司确实无力归还该笔借款,下步公司将加强向市国资公司汇报,争取妥善解决该笔借款问题。

3.关于“未明确将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司的领导写入章程”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针对“公司未旗帜鲜明将‘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司的领导’这一重要表述写入章程,仅有‘发挥公司党支部政治核心作用’的表述”的问题。

按照《临沧市第六巡察组关于巡察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反馈意见》、《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临沧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立行立改问题清单》、《中共临沧市委组织部  临沧市国资委党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国有企业“党建入章”工作的通知》(临国资党委发〔2020〕52号)要求,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公司章程修订事项,明确将“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司的领导”这一重要表述旗帜鲜明的写入章程。2021年2月2日,市国资委批复同意公司章程修订事项;2月8日,市国资公司出具修改章程的股东决议;同日,公司完成章程工商备案工作。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针对“公司党支部于2019年9月成立,截至2020年7月,公司未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未制定印发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未在支部会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未开展过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的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公司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公司意识形态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二是制定了《临沧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对公司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领导及工作责任进行了明确。三是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公司工作的重要位置,与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按季度对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半年作一小结、一年作一总结,并按时将相关情况上报市国资委党委。四是对公司意识形态领域风险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出风险点4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4项。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临沧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意识形态工作承诺书》。

2)针对“公司主要领导在2016-2018年度述职述廉时,未报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的问题。

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公司主要领导述职述廉报告内容,要求公司主要领导每年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汇报总结。

5.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管用’不规范”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针对“网络意识形态管理机制不健全,网络媒体监管不到位,如:公司设有公众号“滇铁1号”,但未制定应对处置网络舆情方面的防控措施”的问题。

  制定印发了《临沧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滇铁1号”安全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强化网络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定期对网络舆论舆情进行分析研判,切实提升公司舆情处置和舆论引导的能力和水平。

2)针对“部门公众号属地管理不规范,工作动态和政策信息更新不及时,如:公司公众号于2018年5月注册,截至2020年7月共发布各类信息72条,期间有8个月未发布相关信息,信息发布随意性较大”的问题。

制定印发了《临沧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滇铁1号”管理办法》,对微信公众号的管理职责、信息内容发布、发布流程及安全管理等工作作了具体要求,微信公众号的建设与管理进一步规范公。

6.关于“工作总结态度不端正,形式主义一定程度存在”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针对“年度工作总结中内容反复抄袭,存在以形式主义应付的情况。如:公司2016年至2019年四个年度的工作总结,第一部分标题都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且内容共有8行完全相同;第三部分‘存在困难’四个年度也基本一样,没有结合当年工作实际”的问题。

  一是公司主要领导带头反思、剖析原因,在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深刻检讨。二是公司主要领导与综合部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明确要求综合部要高度重视年度总结中内容反复抄袭的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把好材料审核关,提高材料质量,力戒形式主义,杜绝此类情况再发生。

2)针对“内容反复总结。如:2016年反复总结2015年已总结过的大临铁路征地调查费用6.97亿元、列入概算征地拆迁费用3.14亿元、资金缺口较大、筹资压力巨大的问题。2017年至2019年三个年度反复总结2016年已完成的向省铁投公司申请贷款3.4亿元、转借临翔1.9亿元、云县1.5亿元的问题”的问题。

一是公司主要领导带头反思、剖析原因,在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深刻检讨。二是公司主要领导与综合部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明确要求综合部要端正态度、转变作风,认真总结、客观撰写当年度工作总结,力戒形式主义,杜绝此类情况再发生。

3)针对“公司主要领导2016年至2018年度的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均有雷同,如:2016年度和2017年度报告中,一级和二级标题共有5条完全相同,且报告内容共21行完全相同;2017年度和2018年度报告中,‘存在的不足及今后努力方向’内容雷同”的问题。

公司主要领导就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内容雷同的问题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在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深刻反思检讨。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问题

1.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规范”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针对“2020年6月共组织召开党员大会4次、上党课1次,党员大会召开过于频繁,质量不高”的问题。

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民主评议等党内活动,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不断提高会议质量。2020年8月—12月,党支部共召开党员大会6次,会议数量得到有效控制,会议质量不断提高。

2)针对“2019年11月19日召开党员大会酝酿推荐支部书记候选人,全体干部职工(含非党人员)参加会议并投票”的问题。

一是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通过学习,支部书记和党务人员充分认识到了规范开展选举工作的重要性。二是积极组织党务人员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党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3)针对“2020年1月16日召开的民主评议党员会议上,党员之间相互批评意见没有详细记录,没有党员的表态发言,支部书记没有点评意见”的问题。

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规范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党员会议记录的内容和要素,如实、详细的记录党员的相互批评意见、表态发言、支部书记点评意见;规范做好党支部其他各项会议纪录,做到痕迹化管理,全过程纪实,动态化问效。

2.关于“党员积分评定不规范”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针对“2020年1-6月,党员积分未严格按照《党员积分评定标准》进行评定,1名同志2月、4月均评定为100分,还有1名同志3月评定为100分,评分较为随意”的问题。

严肃开展党员积分评定工作,要求党员认真对照《中共临沧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党员积分评定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开展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组织评定,党员积分评定工作进一步规范。

3.关于“选人用人程序缺失”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针对“2017年11月1日,公司聘用财务部经理事宜,聘用前未上报市国资委。未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织集体讨论等程序,就以公司文件下发任职通知”的问题。

严格执行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管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开展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同时,修订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增加了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4.关于“未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回避制度”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针对“2018年12月3日,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1名领导聘用事宜,该同志参加会议,未回避”的问题。

一是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业务培训,积极组织人事管理人员参加组织人事有关政策法规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人事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结合公司实际,修订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回避制度明确写入制度中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回避制度,杜绝当事人参与研究人事聘用事宜的情况再发生。

5.关于“人员招聘不规范”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针对“2017年11月聘用2名职工,2017年12月聘用1名职工,招聘前均未发布招聘公告”的问题。

严格执行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管企业员工及用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规范开展公司员工招聘工作。同时,修订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明确员工招聘的基本原则、基本条件、方式和程序等,确保公司员工招聘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

6.关于“聘用人员合同约定试用期工资违反劳动法标准”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针对“2015年3月1日,公司与3名同志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仅为约定工资的50%,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规定”的问题。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加强职工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公司用工行为,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认真进行自查,对试用期间,试用期工资计发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规定的3名职工补发了试用期工资。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针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滞后,主要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措施不具体。如:公司成立以来,未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未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未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支部书记未上党风廉政专题党课、2名班子成员未建立过个人廉政档案”的问题。

一是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公司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公司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建立岗位风险防控机制,对10名干部职工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出廉政风险风险点35个,制定防控措施36条。三是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公司主要领导与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职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9份。四是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讲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五是建立全体干部职工廉政档案。

2)针对“日常监督提醒不到位。如:公司原驾驶员2017年5月15日下班后私自驾驶公车参加朋友聚会,酒后发生交通事故。事后公司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承担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但未对车辆管理部门及人员进行责任追责问责处理”的问题。

一是对该次事故负有车辆管理责任的原综合部负责人已于2017年 8月辞职,公司主要领导与现任综合部负责人及驾驶员进行提醒谈话,对公车的管理及使用再次提出明确要求。二是修订完善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增加了车辆驾驶人、管理人、使用人的职责及违反公务用车使用规定责任追究相关条款。
  2.关于“公务接待费用报销不规范”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针对“2015年4月至2020年6月共发生业务招待费50笔支出60522元,费用报销无接待审批单和菜单,不清楚接待事由、对象、人数、陪餐人员等重要信息”的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的通知》(临办字〔2019〕82号)精神,让干部职工全面了解掌握公务接待行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公务接待纪律等规定。二是公务接待参照《临沧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执行。同时,修订完善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公务接待审批及报销流程等作出具体规定。三是严格执行清单制度,明确凡公司公务接待未审批不得接待,报销凭证不完整、不规范的不予报销,公司公务接待工作进一步规范。四是公司商务接待严格执行市国资委即将印发的《临沧市市属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办法》。

3、有关“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针对“住宿费超标。如:2018年3月报销5人差旅费5834元,其中住宿费2144元,发票显示为2日4人,超标424元”的问题。

一是对超标报销的住宿费进行全额清退,清退资金424元。

       二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解掌握《临沧市市级机关差旅费标准》,严格执行《临沧市市级机关差旅费标准》规定的住宿费报销标准。

2)针对“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费。如:2017年12月报销2人到昆明购车差旅费5973元,其中交通补助480元,出租车费340元。12月13日,两人驾驶新购置的公车返回临沧,同时报销交通补助160元。两人累计多报差旅费500元”的问题。

一是全面开展自查,对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费进行全额清退,清退资金630元。二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解掌握《临沧市市级机关差旅费标准》,严格执行《临沧市市级机关差旅费标准》规定的交通费、市内交通费等项目的报销标准、报销范围。

3)针对“超天数报销差旅费。如:2015年4月支1同志差旅费2480.2元,出差时间5天,报销住宿费280元、伙食补助400元,根据机票信息,实际出差时间为2天,多报伙食补助200元。2018年4月支2同志差旅费17540元,根据培训文件及机票信息,多报销延期一天差旅费740元”的问题。

一是全面开展自查,对超天数报销差旅费进行全额清退,清退资金1140元。二是差旅费报销严格执行《临沧市市级机关差旅费标准》规定。同时,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基础知识培训学习,不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及执行报销制度的严谨性,杜绝因财务人员审核不严格造成违规情况发生。

4.有关“以接待名义报销出差途中餐费并报销伙食补助”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针对“2018年1月支1同志成都、北京出差费9410元,其中招待费2970元,同时报销接待当日伙食补助。2019年3月报销2同志昆明出差费7020元,同时4月1同志报销3月14日昆明出差接待费493元,有2名同志仍报销接待当天伙食补助”的问题。

一是全面开展自查,对违规报销费用进行全额清退,清退资金3295元。二是严格执行《临沧市市级机关差旅费标准》规定。同时,修订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费用报销流程及报销凭证等要件,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报销凭证的审核工作

5.有关“多报培训期间差旅费”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针对“2017年11月报销1同志厦门培训差旅费8970元,文件写明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多报销伙食补助300元,交通补助240元;2018年4月支1同志昆明出差差旅费6276元,培训、住宿地点相同,多报销培训期间交通补助320元;2018年4月支2同志成都培训差旅费1.75万元,多报培训期间交通补助480元;2018年6月报销1同志上海培训差旅费1.56万元,培训费用7240元已包含餐费,多报销培训伙食补助900元(已收回),交通补助720元,共计1620元”的问题。

一是全面开展自查,对多报培训期间差旅费进行全额清退,清退资金3680元。二是严格执行《临沧市市级机关差旅费标准》规定的交通费、伙食费补助、住宿费、市内交通费等项目的报销标准、报销范围。同时,修订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费用报销流程及报销凭证等要件,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报销的审核工作。

6.有关“报销办公用品时夹带个人物品”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针对“2017年3月支办公用品56.3元,小票中有“芫荽”一把12元”的问题。

一是多报销的采购费用进行全额清退,清退资金12元。

二是严格执行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按需制定采购计划,采购人员对照采购清单逐一核对采购物品;进一步增强财务人员责任意识,对采购物品清单和报销凭证进行认真审核,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报销。

7.有关“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针对“费用报销无审批单以及财务审核意见。如:2015年6月购买花卉一批4800元,无经费报销单,单位负责人直接在发票上签字”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费用报销流程及报销凭证要件等内容,严格按照报销相关流程对报销凭证进行审核。二是增强财务人员责任意识,加强财务人员对费用报销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的审核,对不真实、不完整、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切实发挥财务审核和监督作用。

2)针对“报销单据不全。如:2016年3月支公车维修费6200元,无维修清单”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费用报销流程及报销凭证要件等内容,严格按照报销相关流程对报销凭证进行审核。

二是增强财务人员责任意识,加强财务人员对费用报销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的审核,对不真实、不完整、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切实发挥财务审核和监督作用。

8、有关“大额支出未上会研究”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针对“2015年12月支付大临铁路开工仪式会场布置费70万;2015年7月支办公室装修费15.5万元;2016年6月分别拨付临翔区、云县段大理至临沧铁路征地拆迁项目转借款1.5亿元、1亿元;2017年4月转借临翔区铁建办征地拆迁资金4000万元。以上费用支出均未上会研究就直接支付”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临沧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对大额资金的管理、审批及拨付流程等进行明确。二是严格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工作要求,修订完善了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定了《中共临沧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明确大额资金使用需经党支部会议前置研究讨论通过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作出决议。

9.关于“违规列支加班用餐费”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针对“2016年—2017年支付员工加班用餐费5笔共计1780元,所附单据均无加班人员名单、加班事由以及领导审批意见等,只有用餐发”的问题。

一是对违规列支加班用餐费用进行全额清退,清退资金1780元。二是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质的学习,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高职工廉政意识对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一律不予列支,对报销凭证不完整、不规范的不予报销。

10.有关“违规发放通讯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针对“清退工作未完成。2015年4月至2017年8月发放电话费8人共1.86万元,至2020年7月已清退1.66万元,还有离职1人2000元未清退”的问题。

一是加大清退力度,督促离职未清退的1名人员清退资金。2020年10月16日该人员清退资金2000元。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津贴补贴有关政策规定

2)针对“以预交话费形式为1名同志交通讯费。2016、2017年每年预交1000元2018、2020年每年预交2000元,与国有企业负责人通讯费补助一年不超过3600元但需实报实销要求不符”的问题。

巡察反馈意见后公司严格执行《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暂行办法的通知》(临政发〔2016〕49号)规定,公司主要负责人通讯费补助实行实报实销,预交话费的情况巡察后再未发生。

11.有关“超额发放工会活动奖金”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针对“2020年工会春游活动方案中明确‘羽毛球活动以部门形式设立团体一等奖(500元)’,但是活动后实际发放该项奖金900元,发放奖金与活动方案有出入”的问题。

一是对超额发放的工会活动奖金进行全额清退,清退资金600元。二是严格执行《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及《临沧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经费收支管理规定》,合理编制工会各项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规范工会活动奖金发放。

12.有关“违规用工会经费列支业务接待费”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针对“2017年12月支业务接待餐费1200元,违反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定”的问题。

一是对违规用工会经费列支业务接待费用进行全额清退,清退资金1200元。二是加强对工会经费的管理,严格按照《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临沧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经费收支管理规定》使用工会经费,对超出工会经费支出范围的费用一律不予列支。

13.有关“超标准使用工会会费”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针对“2016年至2018年共列支职工参加广播体操活动服装费48305元,人均2016年1800元、2017年2060.5元、2018年2045元,违反《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人均不能超过800元标准”的规定”的问题。

一是对超标准使用的工会会费进行全额清退,清退资金34705元。二是严格执行《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及《临沧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经费收支管理规定》,规范开展工会活动、合规使用工会经费。

三、下步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公司整改工作初见成效,但与市委巡察组的要求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期盼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下步公司将进一步强化整改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继续抓好整改落实。

(一)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和职工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党务、财务、人事等方面业务知识学习,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保证公司各项工作规范开展。

(二)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持续纠正“四风”,特别是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切实加强财务管理。

(三)把巡察整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问题导向,持续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需巩固和提升的整改事项,按照既定目标和整改措施,一抓到底,取得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形成长效化。

(四)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关键点,继续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不断的完善相关体制机制,从制度上规范公司各项工作,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坚决把此次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公司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临沧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2161360;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团结路民主法治园市人大办公楼三楼;电子邮箱:lctltz@163.com。

   

                                                                                                            中共临沧市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