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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5-21 12:11:23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6日至8月2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政府驻京联络处开展了巡察。2020年12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政府驻京联络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对市委巡察组向市政府驻京联络处反馈的存在问题,驻京联络处高度重视,及时组织认真学习并结合具体实际深入扎实地抓好各项工作的整改落实。整改中全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聚焦问题整改,强化政治担当,严守政治纪律,查根源、定措施。坚持问题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问题整改与自身建设相结合,完善机制、堵塞漏洞,全面提高科学治理水平;坚持问题整改与队伍建设相结合,切实转变作风,注重推动巡察整改成果的转化运用。

具体工作中,一是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科室成员共同参与整改工作,确保所有问题都有具体责任领导。做到全面参与、全面整改、全面提升。二是制定方案措施。于2020年12月20日制定上报了具体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时间和任务,提出具体工作措施。三是协同各方抓整改。在立行立改的基础上,于2021年2月21日至24日,与临沧市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进一步核查2013年至2019年驻京联络处机构改革调整前存在财务方面的突出问题,就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存在的问题 

关于“组织机构不健全,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无法集体研究,廉政风险突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此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全面按照《临沧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临机改办发〔2019〕62号)要求,将部门年终综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等重大考核事项纳入市政府办公室考核。二是将联络处的“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在经费审批中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按照2020年1月1日制定印发的《临沧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切实加强廉洁风险防范。此项工作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选人用人推进不力,干部队伍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此问题,按照《临沧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临机改办发〔2019〕62号)明确临沧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编制3名。巡察组到单位巡察时仅有1名在编人员(缺编2名)。整改工作中,联络处一是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已于2020年12月从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商调陆仁瀚同志到临沧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工作(目前缺编1名)。二是将继续加强与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抓好选调人员考察工作,争取完成缺编(1人)人员充实配备工作。三是将向组织部门汇报争取,探索建立市、县(区)推荐干部到驻京联络处挂职锻炼机制。此项工作还未完成,需作进一步努力和争取。

2.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建基础资料缺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导致此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当时联络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情况特殊,如2013年至2019年9月,联络处均在驻昆办的管理下开展工作,有关工作在云南驻京机构党委和驻昆办的双重领导下开展,资料存档和收集上确实不够重视,存在差距。

针对此问题,一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并深入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内容,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八支部副书记的职责任务,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二是按照支部的分工安排,指导好云南驻京机构党委第八支部第三党小组学习和组织生活,积极推动支部党建工作。三是进一步规范党建档案工作。高度重视党的组织活动及会议记录、学习资料、相关文件和图片的收集整理,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和痕迹建设管理工作。此项工作正在整改完善,并将长期坚持。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对此问题的整改,一是通知当事人,对2014年2月16日乘坐头等舱(北京至昆明)并报销机票1980元问题作反思整改。通过对当前财务规定和有关纪律的学习,本人深刻认识到违反中央精神的严重性,现已将费用全额清退缴入市委巡察组提供的专项资金帐户。二是联络处全面深入学习《临沧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举一反三,坚决杜绝违规乘坐交通工具,违规报销相关费用现象。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原始凭证不完整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17年报销食用油、肉类支出无发票附件和报销食品支出无附件和明细不齐问题。经核查,均有发票和附件,但因财务做账时将相关票据附件单独装订在后边(巡察组核查时财务没有查到提供这一情况),现已更正整改。下步工作中,联络处将全面查清存在此类问题的具体业务,切实完善相关附件清单。此项工作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是报销依据不充分问题。2016年7月报销机票费用问题,因财务便于做账,通过对公账户方式给机票订购点付款,做账中以直接报销机票形式核销支出,出现没有住宿费用等差旅报销依据。此问题在有关部门对驻昆办财务审计中已作过相关说明整改,且之后已对所有相关业务作做账规范处理。关于2013年12月报销业务费问题,经联络处与当事人(现已退休)核实,此次费用报销跨度从2013年3月至12月,具体用于招商引资和市、县各级各部门赴北京开展工作对接服务接待,由于当时对接待对象、接待标准以及清单等没有明确规定,造成附件不全等情况。下步工作中,将引以为戒,严守财经纪律,规范相关业务,杜绝类似情况发生。此项工作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3.关于“差旅费报销不合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18年住宿发票不规范,无单价问题。经核查,此次住宿符合报销标准,但票据没有注明具体入住天数,出现不规范问题,此类问题主要出现在2019年以前,后均整改不再出现。二是2017年违规报销国庆期间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补助1260元问题。经核查,此问题非有意报销行为,主要是填报差旅费人员和财务审核不认真,导致假日与其他出差时间连续计算,出现误报差旅费情况。此问题当事人已作深刻检查,并已于11月16日将违规报销差旅费用清退缴入市委巡察组提供的专项资金帐户。下步工作中,联络处将进一步加强对《临沧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学习,对每一笔费用的填报和核销认真审核,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此项工作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4.关于“公务接待规定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存在同城接待及餐饮发票无清单问题。经核查,这一问题主要发生在2016年至2018年,出现同城接待的原因是北京城市较大,单位往来路途距离较远,协调沟通工作中难免遇上饭点时间,造成出现同城接待现象。餐饮发票无清单问题,主要是执行财经规定不严,接待中忽视了菜品清单的完整性。自2019年开始,单位高度重视这一问题,目前已无此情况发生。二是超标准报销住宿费问题。2016年5月报销住宿费超标问题。经核查,报销住宿费948元是安排接待信访群众,实际住宿2天,单价474元,符合接待报销标准,当时没有注明住宿天数。下步工作中,联络处将严格执行《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临沧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具体实施办法》、《临沧市党政机关国内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严格控制公务、商务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坚决杜绝超范围、超标准接待。此项工作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三、下步打算

下步工作中,联络处将全面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以此次巡察为警钟和契机,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产生问题的根源,深入推进,扎实有效抓好整改并长期落实。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工作中正确看待巡察工作,深刻认识联络处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上来。

(二)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症结,严肃认真对待工作,深入扎实总结教训。对已整改的问题,巩固好工作成果,对还没有整改完成的工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入研究问题整改的新办法,千方百计将问题整改到位。特别是要在接受巡察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防微杜渐。

(三)要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日常运行管理。要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贯彻杨浩东同志在听取四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和李寿志同志在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对系统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重要问题深度分析,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杜绝违规现象发生,将巡察成果真正转化为推动规范工作的强大力量,开创驻京联络工作的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10-84473597;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18号阳光都市2号楼701室;电子邮箱:13987007107@139.com。

 

 

临沧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