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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十四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反馈全面完成
发布日期:2021-04-27 16:22:38    信息来源:镇康

4月20日至23日,十四届镇康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各巡察组相继召开反馈会,巡察反馈工作全面完成,标志着十四届县委巡察“全覆盖”圆满收官。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系被巡察单位(部门)的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反馈会议。

反馈会议指出,巡察整改是“试金石”,考验的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觉悟、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被巡察党组织要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并重,压紧压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通过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解决问题、源头防范问题,最终达到不出问题的目的。

反馈会议要求,被巡察单位(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深刻反思巡察发现问题产生的根源,找出机制制度方面的病灶,着力建章立制,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被巡察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对巡察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切实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深刻反思,坚决抓好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落地落细。 

据悉,本轮巡察共派出三个巡察组对县财政局等4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县粮食收储公司等2个国企开展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192个,向相关职能部门移交问题线索8条,提出意见建议6条,清退违纪违规资金52万余元。(詹立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