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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巡纪” 联动提升巡察质效
发布日期:2021-04-21 08:55:44    信息来源:耿马

“该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还不够规范,我们收到过群众反映个别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低价租赁土地用于生产经营,建议你们巡察时重点关注农村‘三资’管理情况……”这是在耿马自治县委巡察办举行的巡前研判会议上,纪检监察室正在和巡察组进行信息研判与共享。

近年来,耿马自治县委巡察机构在推进巡察全覆盖过程中,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通过信息研判共享、联动整改监督,强化巡察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融合,凝聚监督合力。

巡察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使巡察组在每轮进驻前,与县纪委监委各部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巡察组充分沟通对接,储备充足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被巡察单位的信访举报、廉政风险点、潜在问题“病灶”等信息,帮助巡察组在最短时间内绘制出被巡察单位的“政治画像”,从而精准锁定问题,靶向出击。

巡察中建立巡察工作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协同机制,优势互补、同向发力,不断强化监督实效。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全力配合支持巡察组开展工作,通过列席巡察动员会、工作汇报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全面了解被监督单位、行政村的巡察情况,充分发挥“巡察+纪检监察”监督叠加效应,形成“探头”与“利剑”作用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使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从“后期介入”巡察变为“全程参与”巡察。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巡察组转交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后,由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相关分管领导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将转交问题立巡立改、边巡边改。

巡察后,由巡察办根据各巡察组提交的巡察情况报告,制作问题线索移交清单,按照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见长效机制的“六见”要求,紧盯被巡察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措施、严肃责任追究。同时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在规定时限内制定整改方案报审,并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制定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方案,建立整改监督台账,全程“跟进式”督导,实现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共同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巡纪协作,有利于推动政治巡察和业务监督‘双轨运行’。我们将持续深化巡纪协作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网’进一步织牢扎密。”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沈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