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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组办融合 共铸巡察“利剑”
发布日期:2021-03-31 10:55:27    信息来源:双江

“巡察办和巡察组都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就像一个硬币的两面,组办融合可以让双方工作人员在思想上融合贯通、业务上无缝对接,聚焦共同目标,同向而行......”巡察工作座谈会上,双江县委巡察干部围绕组办融合、巡察经验、巡察感悟进行交流发言。

为进一步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巡察办、巡察组工作分工不分家,近日,双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借巡察干部人事调整之机,召集县委巡察机构全体干部参加座谈会,确保巡察机构整体“一盘棋”,组办工作同频共振、协同推进,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座谈会上,巡察经验丰富的县委巡察组原组长浦应平同志深切谈到,“十三届县委共开展十三轮巡察,我参加了十二轮,巡察之路从摸石头过河到成功经验的积累,真可谓经历了无数酸甜苦辣,好在双江巡察队伍精诚团结,共同破解一个又一个问题和困难,最终双江巡察工作不断取得创新突破并提前完成十三届县委巡察任务”。

“我今天刚到任,目前属于巡察‘新兵’,下步我将用心向经验丰富的老同志请教学习,不断提高综合能力,尽快进入角色,扛起组织赋予的重任。”新到任的县委巡察组组长吴明达说。

县委巡察办主任胡发昌表示,“加强组办深度融合是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现实和迫切需要,我们要以讲政治的高度、爱岗敬业的情怀、担当尽责的工作态度,持续释放巡察办与巡察组1+1>2的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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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杜群忠从四个方面对巡察干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斗争精神;二是提升综合素质,练就巡察发现问题的“火眼金睛”;三是端正言行,纪律严明;四是理顺工作职能职责,加强组办融合。

据悉,双江县委巡察机构多措并举,积极探索巡察办、巡察组相互融合的制度机制,巡察期间定期召开组办协商会议,按照任务分工和工作安排,形成巡察方阵,通力协作配合,全力以赴投入一线巡察。同时,充分发挥巡察机构党支部及巡察组临时党支部作用,巡察办、巡察组自觉融为一体,加强情况互通、工作互动,实现责任上、情感上深度融合,合力推进巡察工作提质增效。(罗绍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