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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擦亮“探头”切实发挥派驻监督作用
发布日期:2021-03-06 09:57:07    信息来源:镇康

“明天县交通局党组召开领导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本周五县司法局召开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会议,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到会指导。”......近期,镇康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相继收到驻在联系部门的会议邀请。

近年来,镇康县纪委监委立足实际,聚焦主责主业,在实现县直部门单位派驻监督全覆盖的基础上,不断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探头”“前哨”作用,强化对驻在联系部门的日常监督,充分体现监督就在身边,纪律就在眼前,将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打造成常驻不走的“巡察组”。

据了解,为充分发挥零距离监督、常态化贴身监督优势,该县纪委监委出台《镇康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工委)工作制度(试行)》《镇康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工委)工作暂行办法》,规定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度,明确了参加或列席会议的范围、程序和相关要求。通过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三重一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巡察结果反馈会等相关会议,有针对性的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实现精准有效监督。

 同时,在日常监督中,结合驻在单位特点,盯住权力运行“关键点”、内部管理“薄弱点”、问题易发“风险点”,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抓早抓小,抓细抓长,将纪律和规矩真正立起来、严起来。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灵活运用谈话、函询(面询)、监督建议等措施,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贯通融合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将平时掌握的情况及时提供巡察组,实现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双向联动、同向发力,强化成果运用,自觉“接棒”“接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通过无缝对接,不断提升派驻监督质效。依托“1+1+N”片区协作工作办法,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协作监督网格,联合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纪律审查和专项检查等工作。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派驻纪检监察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以学习培训、参与竞赛、以案代训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提升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综合能力;不定期召开会议,了解掌握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进展、自身建设情况,收集意见建议,交流研讨业务,促进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之间互通、互学、互助,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监督执纪能力;制定《镇康县纪委监委综合考核办法(试行)》《镇康县纪委监委2020年度综合考核办法实施方案》,以考促进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王春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