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双江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3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总人次的52.3%,对反映问题不属实或违纪情节轻微的及时予以了结47件......”数据背后,是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日常监督,运用“第一种形态”治“小病”防“未病”的生动实践。
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发现问题线索是关键。双江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将“第一种形态”的运用情况列入日常监督、纪律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工作的重要范畴,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不断健全“1+1+N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办法”等制度体系,依托联动片区机制,运用“蹲点式”“体验式”等监督方式,擦亮监督“探头”,直击问题所在,提高监督质效。
“抓早抓小,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防线。”县纪委县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着力从信访举报、监督检查、专项巡察等多种渠道收集问题线索,紧盯节假日、婚丧嫁娶、干部任前等重要节点,聚焦民生民情、惠民资金管理、重大项目推进等关键领域,对督查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露头就打’,通过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同时,为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免疫力”,县纪委县监委通过落细落实约谈提醒、通报批评等有效举措,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载体,抓住关键节点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廉政提醒信息3.2万余条,适时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曝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严守“底线”、不碰 “红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为有效防止运用“第一种形态”流于形式,县纪委县监委严把运用质量关,对诫勉谈话既强调“诫”的严肃,又强调“勉”的关怀,及时对谈话对象的工作、生活等情况跟踪了解,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和关心关爱。2020年以来,开展党风廉政谈心谈话及责任提醒谈话298人次,对43名提拔、轮岗、改任的科级干部全覆盖开展任前廉政提醒谈话。
此外,县纪委县监委适时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有力“武器”,在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受到责任追究时,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引导党员干部把问题说透,把整改做实,真正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精准监督落在日常。( 李荣芳 18288356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