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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书 把准病灶“开良方”
发布日期:2020-09-24 10:09:44    信息来源:耿马县纪委监委

“从核查出的问题中反映出你单位对干部管理缺位、不严不实,个别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群众观念淡薄等问题……。”日前,针对某县直部门存在人员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该单位要认真分析研究,举一反三,查找存在的问题,切实整改到位。这是该县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书推进整改落实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利器”作用,针对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精准把脉,找到问题症结深入分析原因,既找准责任主体、压紧主体责任,又精准发现思想教育、制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党组织和被监督单位“对症下药”,制定整改措施,做到“既点痛穴指问题,又开药方下猛药”。截止目前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13份、监察建议书12份。

“监察建议直击病灶,针对性强,有利于我们整改落实。”某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说,接到监察建议后,随即着手开展整改工作,针对指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整改到位。

在下达纪检监察建议书时,该县纪委监委注重运用案件查办成果,认真研究涉案单位业务职能特点,廉政风险点以及问题成因,直指病灶、分类指导,督促相应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整改措施,堵塞制度漏洞,推动源头防治,确保纪检监察建议“掷地有声”。

同时,为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该县纪委监委在建议书中明确,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函复整改情况,并且严格按照“谁承办、谁督办”的原则,对纪检监察建议书的执行情况、时限要求、建章立制等内容进行全程监督、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办、现场督查、不定期“回头看”,对不按时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时通报,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建议的严肃性、权威性。

“发出建议书,倒逼单位整改,是对症下药、纠偏归正实现标本兼治的一种好方法。”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继续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书,促使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加以整改和落实,进一步扎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笼子,促进干部作风建设全面提升。”(沈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