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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勤监督严执纪 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上保险”
发布日期:2020-09-15 08:41:38    信息来源:镇康县纪委监委

“镇康县南伞教办室原出纳员张某某违反廉洁纪律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镇康县民族小学原校长漆某某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勐堆乡打电房完小原校长王某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近年来,县纪委监委高度关注教育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日常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自2018年以来,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共有9名教职工因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1名教师因违法犯罪被开除公职。

被查处的领导干部,本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却对中央和县委政府严禁私设“小金库”的规定置若罔闻,违规设立“小金库”,违反廉洁纪律等。部分教职工不注重自我管理,我行我素,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其行为有损师德师风。

上述违纪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少数干部职工身上,但也暴露出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在抓日常教育管理和行业行风上力度不够,少数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规矩意识不强,对法纪缺乏敬畏之心,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对财经制度执行不力,不能按照法纪规定履行职责。

镇康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抓好教育工作,是保障基本民生的重要任务。县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教育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教育体育系统的行业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巩固和提升近年来取得的教育工作成果,推动全县教育事业蓬勃发展。要坚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等各项法规制度,健全管理制度。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围绕日常教育管理、师德师风建设、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强化监督检查,从严查处不敬畏,不在乎,顶风违纪的违纪违法行为,全县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普建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