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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常怀依纪依法办案之心 紧绷安全文明办案之弦
发布日期:2020-09-15 08:31:37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双江自治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时,严格办案程序,严明办案纪律,时刻紧绷办案“安全弦”,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强教育,守办案安全“生命线”。坚持安全教育常态化,将安全文明办案贯穿于审查调查全过程,通过集中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定》《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各级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及各级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省管企业、省管金融企业、省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做到依规依纪依法文明办案。

严制度,固办案安全之根。严格执行“走读式”谈话各项制度及流程、谈话过程中发生紧急事件如何处理及陪护工作等制度,按照“谁谈话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走读式”谈话安全责任制,真正做到事前审批、事中监管、事后反馈、“手递手”交接,严格依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根据《监察法》规定,积极稳妥、慎用善用留置措施。

常监督,保办案安全底线。坚持关口前移、常态化督查,把审查调查安全检查贯穿始终,定期和不定期对办案场所,办案人员和看护队伍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等情况开展检查,确保审查调查各个环节不出差错,流程规范有序;加强“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日常监督,对谈话审批、承办部门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谈话人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谈话对象合法权益保障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整改不力的及时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截止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7件,处分33人,采取留置措施3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66人,无安全事故发生。(俸兴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