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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1+1+N”片区协作制度在疫情防控监督中显成效
发布日期:2020-04-09 09:05:31    信息来源:镇康县纪委监委

 “经2020年2月1日十四届镇康县纪委第90次常委会议暨镇康县监察委第47次委员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罗勋祖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和政务撤职处分,撤职后其职务层次由一级科员降为二级科员。”这是一份镇康县纪委监委对军赛民族乡岔路村党支部书记罗某因疫情防控工作期间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问题作出的通报。

1月31日,镇康县纪委监委派出联系军赛乡纪委的第四纪检监察室深入军赛民族乡疫情防控监督一线,与军赛乡纪委成立联合审查调查组,在短短两天时间内查明了罗某在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因违规饮酒致使不履行职责、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等违纪问题,镇康县纪委监委对罗某违纪问题进行提级办理并在全县范围内作了如上通报,有效地警醒和震慑了那些在疫情防控中有失职失责等倾向性和苗头性的党员干部,进一步严明了疫情防控纪律。

2月10日,镇康县纪委监委派出联系木厂乡纪委的第四纪检监察室深入木场乡疫情防控监督一线,指导木场乡纪委对一名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违规聚众赌博的农村党员进行立案审查,并在审查工作实践中做好“传、帮、带”,对相关违纪问题进行从严从快查处,该名涉案党员依纪受到了严重警告的处分,不仅进一步重申了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准聚集”要求,还有效地解决了乡镇纪委办案力量不足问题,提升了乡镇纪委干部办案水平和能力。

上述违纪案件的成功查办取得了较好的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这是镇康县纪委监委推行《镇康县纪检监察机关“1+1+N”片区协作工作办法 (试行)》(以下简称:“1+1+N”片区协作制度)成效缩影之一。据悉,“1+1+N”片区协作制度是镇康县纪委监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而制定的一项工作制度;是指由一个纪检监察室联系指导一个或二个乡(镇)纪委(监察室),多个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省市驻镇康单位及企业单位,实行片区联合协作开展监督检查和执纪执法的一种工作模式。目前,镇康县纪委监委依托六个纪检监察室设立了六个工作协作片区,实现了对全县各级各部门的监督全覆盖。该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效地整合了办案力量,明晰了各条块工作衔接,为全县一体推进“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机制建设奠定了基础。(杨林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