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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启动行政事业单位个人借用公款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0-04-02 08:49:04    信息来源:镇康县纪委监委

“近期监督检查发现,我县部分乡(镇)和单位(部门)个人长期借用公款的问题突出,部分领导干部及财务人员法纪意识淡薄,担当精神不足,存在‘不理旧账’的思想,对单位个人借款长期不跟踪、不催收,导致债权灭失、国有资产流失......”3月30日,镇康县召开行政事业单位个人借用公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

会议强调,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事关全县机构的正常运转,事关全县经济的健康发展。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财经纪法观念,切实增强做好财政管理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深刻反思财务管理的不足与漏洞,反思存在问题的性质与症结,反思履行职责的缺点与失误,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财务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财务负责人切实担负起财务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责任,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坚决纠治乱点乱象。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及时掌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法制意识,加强对财经法规知识的学习,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和制度办事;要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加强资金的动态监管和过程控制,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安全高效。同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有关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财务人员的责任,为推动财务规范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贯彻落实奠定基础。

据悉,由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分为动员部署、自检自纠、整改落实、监督检查4个阶段,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预算单位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行政事业单位个人借用公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林丽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