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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 小小“监察建议书” 发挥监督大作用
发布日期:2019-08-05 11:35:46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建议你局对12乡镇违规发放死亡人员低保金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自收到本建议书后30个工作日内报告我委……”近日,云县纪委监委向县民政局下发监察建议书。

原来,云县纪委监委在有针对性地对全县民生保障工作开展“抽样式”调查中,发现大寨镇民政办在落实精准施保政策过程中,仅以村级电话、短信、微信群方式上报人员增减信息为依据填录系统,未对各村上报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出现享受低保人员死亡后未及时剔除的情况,导致违规向已死亡人员发放低保金。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发现这种现象并非个例,其他乡镇也存在类似情况。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和责令追回违规发放资金的同时,为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县监委向县民政局下发监察建议书,严格督促限期整改、堵塞管理漏洞。这是云县纪委监委通过下发监察建议书,让“一纸建议书”真正变成“整改一堂课”的一个案例。

自监察法实施以来,该县把监察建议作为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针对被监督单位廉政建设、履职不力等方面问题下发监察建议书,并要求被建议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就建议的采纳情况与整改落实情况提交书面报告,避免监察建议书沦为“一纸空文”。截至目前,云县纪委监委共向有关部门发送《监察建议书》8份。

为确保每份监察建议书不折不扣落到实处,通过电话提醒、书面报告、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现场督促检查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全面整改,对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监察建议“掷地有声”。

 “监察建议是监察法赋予监委的一项职能,通过下发监察建议书,倒逼被监督单位找原因、堵漏洞、建机制、压责任。下一步将不断探索监察建议书的有效方式,推动各级党委(党组)扛牢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正让监察建议书既‘医其受病之处’又‘塞其起弊之源’,有效实现‘查办一个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治本功效。”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段文艳     蒲鲜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