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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拉紧“廉洁弦” 清明传“清风”
发布日期:2019-04-05 07:30:00    信息来源:沧源县纪委监委

清明将至,沧源县纪委监委提前行动,严明纪律要求,强化监督检查,提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树立廉洁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营造清廉、文明、节俭的环境和社会氛围,确保清明期间风清气正。

下发通知,划出纪律红线。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临沧市党员干部“六严禁、六不准”要求,沧源自治县节日期间“十个严禁”要求。同时,明确祭扫“禁区”,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活动;严禁在祭奠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类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基层单位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领导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借祭扫之机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提倡低碳、环保、文明的祭奠方式。

广泛宣传,做好廉洁教育。充分利用发挥佤山电视台、沧源县纪检监察网站、“佤山清风”微信平台等媒体作用,强化廉政教育,加大党纪条规的宣传力度,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文明祭扫信息2000余条,提醒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进行文明祭祀,通过发送廉洁短信,进行节前提醒,使反腐倡廉教育时效化、常态化,及时为党员干部打好“预防针”,使党员干部紧绷“廉洁弦”,不碰“高压线”;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带头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带头抓好家风建设,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

开展督查,强化责任追究。节日期间,将采取明察暗访、走访座谈、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乡(镇),县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开展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明确监督检查重点,紧盯祭扫活动中严禁出现的五类行为和“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用好问责利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节日期间责任不落实、抓作风建设不力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典型案例在全县范围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