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打掉涉恶团伙2个,抓获团伙成员13名;纪检监察机关对违规收取挪用群众危旧房改造保证金的一名村干部进行党纪处分、为群众追回资金15500元,对强行取用群众一折通惠民资金的一名村干部进行党纪处分、为群众追回资金3100元……”近日,凤庆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获佳绩。
凤庆县专门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协调各方面、各部门资源,打破部门和级别壁垒,统一行动,全面打击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等13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和团伙,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获得感。
同时,把“扫黑除恶”纳入第六轮巡察工作重点,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与反腐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结合起来。 强化重点行业日常监管、重点区域排查整治、重点人群动态管控,注重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
此外,不断完善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涉嫌腐败的涉黑涉恶案件深挖彻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快查快办,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