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沧源县纪委、县监委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传压力、压责任,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情况纳入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点,迅速印发《关于做好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的通知,在全县各级党组织掀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办调研室呈报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上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热潮;制定县委常委领导班子《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进行分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任务分解,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机制。
立规矩、定标准,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沧源自治县机关公务接待标准及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坚决整治党员干部饮酒问题的通知》,从严规范公务接待程序,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明公务接待纪律,坚决防范和杜绝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吃喝行为。
守节点、严纪律,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创新监督方式,针对“四风”出现新动向、新变种,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派纪检监察检组“探头”和巡察“利剑”作用,形成上下联动、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检查,做到见招拆招,对症下药,持续保持监督检查和查处问责通报的高压态势。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期间开展监督检查5次,共出发现问题43个,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起,形成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抓整治、促规范,持续狠刹歪风。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做到事情报备、事中检查、事后报告,督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全县各级党员干部报备、报告操办婚丧事宜60人次,开展提醒谈话47人次,1名乔迁新居违规设宴收礼的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并在全县通报曝光;持续开展“小金库”、“六个严禁”、“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专项整治,查处问题21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5起。
正行风、转作风,践行正风肃纪。以群众满意为标准,采取线上测评和线下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88个单位部门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着力解决作风粗暴、态度生硬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通过民主评议,督促整改问题118个,发出《意见建议反馈通知书》43份,约谈对排名末3位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评议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