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全面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
抓早抓小,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临翔区始终把谈话提醒作为落实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抓手,坚持做到无病常防、初病早治、有病快治、重病严治,较好地解决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今年1-5月,全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0件,占问题线索总数的62.5%;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置6件,占问题线索总数的37.7%。通过监督检查、明察暗访、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方式,对违反工作纪律、财务收支管理规定的3名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对违反廉洁纪律的1名干部进行了谈话诫勉;对违反工作纪律的1名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
抓实主体责任,让压力层层传导。区委与下级党委(党组)签订责任书51份,区委书记共对10个乡(镇、街道)、33个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区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制定了《纪委常委挂钩联系科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负责人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对10个乡镇的党委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67个区直单位科级党政负责人、派驻12个纪检组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末4位、政风行风评议末三位的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约谈。认真组织开展新提拔科级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共对80名提拔、交流科级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领导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
用好问责利器,让戒尺高悬。区纪委监委坚持把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不负责行为作为问责重点,既追究直接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尤其是对管党不力、治党不严的“一把手”坚决一“问”到底。今年1-5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3名村干部进行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通过问责、通报曝光等方式,倒逼主体责任落实,让戒尺高悬、警钟长鸣,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叶厚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