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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四举措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日期:2017-07-18 07:30:00    信息来源:沧源县纪委

 

 

近年来,沧源县以“严明纪律教育、狠抓日常督查、严格执纪审查、建立健全机制”四项措施为抓手,着力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严明纪律教育,坚持咬耳扯袖在前。把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宣讲6场(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逢会必讲反腐倡廉工作,县委书记对全县495名实职科级领导干部约谈全覆盖全县各级各部门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约谈、谈话诫勉83人(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11人就谈话函询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作了说明,做到抓苗头抓倾向。组织19名乡(镇、场)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述责述廉。县纪委常委班子成员约谈乡(镇、场)、县直部门和纪委(纪检组)负责人108(次)。组织122名乡镇、部门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旁听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公开庭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通“佤山清风”微信公众号,1017人自发关注。

狠抓日常督查,盯住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时间节点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高频度、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坚持、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认真执行临沧市党员干部“六严禁六不准”,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5批次3940条,派出明察暗访组16个,发现问题9起,批评教育15人,通报曝光1人。大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共查处9起21人,纪律处分3人、批评教育18人,其中科级干部10人,对3起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持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并进行重点抽查。就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发现的超标等问题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17份,责令限期整改。

严格执纪审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以扶贫惠农项目、农村集体“三资”、群众一事一议等为突破口,认真梳理问题线索,加大对村、组干部违纪问题的执纪审查力度,严查“村官贪腐”、侵占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6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村组党员干违纪问题6件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收缴违纪资金65余万元,对3起4人典型案例在全县进行通报,发挥了警示教育作用。认真开展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对4件涉嫌违纪线索调查核实。就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5个乡(镇)、5个贫困村、5个驻村扶贫工作队、14户贫困户,整改问题21个。对脱贫攻坚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滞后的9名责任人诫勉谈话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建立健全机制,切实防范廉政风险。针对共性问题,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到乡镇、部门调研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村务公开监督管理工作,剖析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深层次原因,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沧源自治县脱贫攻坚纪律检查工作方案》《股(所)级干部任用征求廉洁自律意见的实施办法(试行)》等督促各级各部门筛查风险、加强防控,查找风险点3782个,制定防控措施6520严把选人用人廉洁关,共回复廉洁自律征求意见函1707人(次)。统筹推进各项监管平台建设,将10个部门的12项1475万元民生资金纳入民生资金电子监管平台实时监控;通过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及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平台公示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资金16336.48万元、涉及71623人(次),公示集体资金结余1452.83万元;通过“五级联动”机制办理群众诉求1774件,办结率100%,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陈志敏  赵贵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