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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十八大以来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153人次
发布日期:2017-06-09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为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双江自治县纪委通过三项措施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防线,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强化思想认识。开展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学习宣传教育,正确认识,深化理解,营造纪检监察部门大胆实践、全体党员干部鼎力支持的良好工作态势。改变监督执纪抓大放小,只注重抓关键党员领导干部,而忽视抓全体党员、抓常态监督的惯性思维,保持监督执纪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

强化主体责任。强化各级党委带头履行从严治党职责,党委书记及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使抓早抓小抓苗头、抓深抓实抓细微成为履职的常态。强化纪委监督责任,把工作手段从注重向抓早抓小转变,把工作重点从注重惩处极少数管住大多数转变,实现纪在法前,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强化制度执行。出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暂行办法》,明确运用第一种形态的使用范围、流程。十八大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67人次。其中,采取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等方式批评教育153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57.3%。通过综合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措施,对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快治、狠刹,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