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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三举措构筑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防火墙”
发布日期:2017-05-31 07:30:00    信息来源:凤庆县委组织部


今年以来,凤庆县抓住乡科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干部)这个“关键”,延伸监管触角,抓实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认真清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确保全县乡科级领导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吏落到实处。

延伸监管触角,提升监管质量。出台监督管理意见,明确以乡科级干部为监督管理对象,各乡镇党委、县级各部门党组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管理主体,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公布举报电话,加强乡科级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明令禁止妄议大政方针、公款吃喝玩乐、组织参加非法宗教邪教、借机敛财等10种行为;强化在群众面前耍特权、拉帮结派搞“小圈子”、违规组织或参加联谊会老乡会、违规经办企业与民争利、色权交易等10种行为的监管;要求乡科级领导干部谨慎参与或不参与兼职书画协会、到歌舞厅夜总会等场所消费、以及其他可能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10类行为。组织全县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签订了《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自律承诺书》,并将“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纳入日常巡察监督内容,作为乡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填实有关事项,消除腐败隐患。下发通知要求所有在职乡科级干部按要求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容易漏报、错报的事项及2017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调整内容进行了特别提示,要求报告须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并签名。全县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提醒督促领导干部按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做到报告对象不漏人、报告内容不漏项、报告事项真实准确,并确保填报工作严肃保密。县委组织部结合班子考核、谈心谈话、重点工作督查等工作,对全县领导干部新填报的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核实和重点抽查核实,并坚持“凡提必核”,严格按照规定强化查核结果运用。

清理亲属经商,遏止以权谋私。下发通知要求乡科级干部亲笔填报《科级领导干部配偶及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登记表》,全面清理乡科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填报内容包括科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服务,在国(境)外注册公司后回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经营活动等情况;科级领导干部配偶受聘担任私营企业的高级职务,在外商投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等情况;科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委托代持、隐名投资情况等。全县乡科级干部均亲笔填报并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进行签名承诺,有效地排查了廉政风险,铲除了腐败滋生的土壤。(张光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