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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清明节后到岗率达99.96%
发布日期:2017-04-07 07:30:00    信息来源:耿马自治县纪委


耿马自治县注重把党员干部节日纪律作风整治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抓常抓细抓节点,警钟常鸣。

突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收假后的到岗情况;科级领导干部外出是否执行报备制度;是否遵守上下班纪律;工作期间是否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十一个严禁即: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节日礼品;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机关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严禁借节日之机或以职工福利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借婚丧嫁娶之机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领导干部违反“八小时外”及耿马自治县党员干部“八严禁、八不准”规定等。

突出突击抽查。4月5日上午,抽调10个抽查组,对全县76个单位部门及12个乡(镇、农场、华侨管理区)清明节后到岗、收假收心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干部职工在岗率达99.96%,被检查单位无一违反 “十个严禁”、耿马县“八个严禁、八个不准”等情况。

严把节前节后两个时间节点。每逢重大喜庆节日前,都通过发一个廉洁过节通知、发一条廉洁自律短信、打一个廉洁过节招呼、进行一次廉洁提醒谈话等方式,给全县党员领导干部打好“节日预防针”。

通过一年来的共同努力,我县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精神面貌有了可喜变化,大家把遵守纪律形成了自觉化,常态化。(潘罕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