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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抓住节点加强廉政教育
发布日期:2017-03-31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节日期间,人情往来密集,往往是四风问题的易发高发期,容易滋生各种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不正之风。耿马自治县紧紧抓住清明节和泼水节两个节点,挺纪在前,加强廉政教育,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发出专项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为统领,切实抓紧抓严清明节、泼水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以会议、短信等形式,向广大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带头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的新风尚,大力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挺纪在前,防止违纪问题发生。重申 “十个严禁”, 即: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节日礼品;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机关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严禁借节日之机或以职工福利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借婚丧嫁娶之机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领导干部违反“八小时外”及耿马自治县党员干部“八严禁、八不准”规定。

加强监督检查,“零容忍”顶风违纪。组建清明节、泼水节期间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抽调31名工作人员,组成4个明察暗访组,根据问题清单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适时深入机关事业单位及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压制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对纪委(纪检组)协助党委(党组)监督工作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严肃追究其监督责任。

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参与监督。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信箱,认真受理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举报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核查,严格执纪问责。

目前,已向全县发出通知100余份,廉政短信600多条次,公开县直部门、乡镇监督举报电话13个,网络举报邮箱2个,开展监督检查6场次。(耿马纪委刘龙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