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沧源自治县认真贯彻中央修定出台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重申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抓学习,提高认识。把学习贯彻执行《规定》《办法》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结合年度考核、干部教育培训、选拔任用工作等方式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培训,今年在全县下发文件进行学习1次,通过抓学习宣传,让领导干部吃透精神、领会意图,充分认识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之一,是领导干部的职责所在,是关心爱护干部的有效举措,增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抓制度,带头执行。建立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承诺、廉政谈话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及婚丧喜庆事宜报批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作为每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2017年,共有712名科级干部进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承诺,28人到县纪委报备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统一纳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组织考察、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共建立廉政档案712份。
抓核查,强化监督。加强抽查核实,敢于较真碰硬,对不如实报告或者存在其他问题的进行严肃处理,切实维护报告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2017年以来,共核查廉政档案20人,其中有信访线索1人、述责述廉对象19人,对发现漏报的3名领导干部责令及时补报,未发现瞒报或不如实报告的情况。(黄燕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