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风政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近日,沧源县印发了《关于坚决整治党员干部饮酒问题的通知》,对全县党员干部饮酒行为进行规范。
《通知》明确了“七严禁”的“禁酒令”,即:严禁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饮酒;严禁中午、节假日值班、执行公务时饮酒;晚餐确因公务接待、民俗民风需饮酒的,严禁强行劝酒和逼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场合猜拳行令,玩牌赌酒、酗酒;严禁党员、干部下班后、节假日、周末因个人饮酒行为影响形象、影响工作、影响周围的群众休息;严禁着工作标志服在公共场所饮酒;严禁各级各部门互相请吃吃请饮酒。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严肃的政治态度,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着力纠正和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强行劝酒、斗酒、酗酒以及酒后滋事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不断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
《通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革除饮酒中的陋习,带头培育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少端酒杯多办实事、少说酒话多讲实话、少沾酒气多接地气、少耍酒风多护党风,把时间和精力集中到工作和学习上来,不断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树立和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严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