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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实践运用“四种形态” 抓实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日期:2016-11-04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双江自治县纪委在监督执纪中,深入实践四种形态,着力培植第一种形态,用好第二、三种形态、强化第四种形态,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实现处理少数和极极少数又管住常态和多数,抓实党风廉政建设。

注重预防,违纪问题尽早提醒。通过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报告、廉政档案、任前廉政谈话、述廉述责、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等多项措施,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2016年以来,对全县因违反工作纪律、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等开展提醒谈话90人,谈话函询11人,约谈8人,就脱贫攻坚监督执纪,县委约谈部门46人次。

严肃执纪,捍卫党规党纪权威。通过问责处理、党内警告、严重警告,通报批评、调离、降职等措施,让党纪轻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管住大多数;通过采用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责令辞职、免职、断崖式处理等措施,让党纪重处分或者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2016年以来,全县问责干部4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职务调整2人。

利剑高悬,惩治腐败零容忍通过采取除名、开除党籍、移送司法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让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2016年以来,全县给予开除党籍5人;行政开除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俸兴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