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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四举措”强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6-09-27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监督、严肃执纪问责,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纪律保证,确保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近日,凤庆县纪委制定下发《凤庆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四举措”强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监督检查工作。

专项督查。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看改革方案是否落实、相关配套文件是否到位,涉及车辆是否按时封存,抽查部门车辆封存和保留车辆使用情况是否按规定执行等。

自查自纠。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内部管理,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规定,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围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必须遵守的“个方面”纪律执行情况,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撰写自检自查情况报告。

常态巡察。纪检监察机关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纳入纪律审查工作的重点,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出现的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动辄则咎,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注重节点式督查,抓住重要时间节点不放松,针对节日期间违反公务用车问题相对集中的特点,盯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作风建设抓细抓长抓常,实现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常态化。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电子取证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咬住公车私用等具体问题不放,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充分发挥纪律审查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受理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窗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12388信访举报热线和政风行风热线的主渠道作用,全方位、多渠道接受广大群众对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行为的相关投诉举报,让群众的诉求更畅通、更便捷,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建立信访举报处理机制,对群众反映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举报投诉,做到优先受理,快速查办,限时办结,及时回复。并公布了举报电话。(杨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