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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检察院“四法”强化纪律作风建设
发布日期:2016-09-21 07:30:00    信息来源:永德县纪委

永德县检察院重视纪律作风建设工作,通过“学、谈、查、督”四法强化纪律作风建设。

学。通过平时“传阅学”、会议“专题学”、个人“网络学”、分组“讨论学”,强化思想观念转变,坚持廉政勤政教育常抓不懈。

谈。用“惯例谈”方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党组书记找党组成员谈、党组成员找部门负责人谈、部门负责人找科室干警谈,针对苗头性问题实施诫勉谈话,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用“特殊谈”方式理顺思想总开关,对新录用人员、岗位变动人员、入党积极分子三类群体,针对性地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引导干警自觉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思想总开关。

查。通过“活动查”,纠正“四风”隐患,在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按照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的纪律作风建设要求,深入查摆“四风”存在问题,经过自己找、相互找、领导点的方式,整顿作风建设、执法办案和遵章守纪方面存在的问题,避免小隐患酿成大灾难。通过“重点查”,阻隔“流行病”发作,对在执法办案中易出、常出问题的岗位、环节,采取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稿的方式,查摆本部门和个人在遵纪守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并落实整改,把易发、多发问题的“疾病因子”扼杀在萌芽状态。

督。把“督”的工作做实,通过适时抽查、突击检查、暗访暗查,抓住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通报,并且立马落实纠正、整改工作,预防和减少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防止工作松懈、纪律松弛现象蔓延。(罗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