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
强化责任,严格要求。永德县纪委印发了《关于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各部门的主体责任,要求各部门主要领导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红灯”亮在前头,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按照“九个严禁”要求,以严的标准、实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组织学习,防微杜渐。全县各级各部门以召开干部职工会议等不同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市委、县委具体实施办法以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强化监督,严格执纪。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围绕廉洁自律、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正风肃纪工作力度。组织开展集中检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严厉查处无视纪律、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者,严肃查处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同时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在“四风”问题上严以律己、以身作则、认真履职,实践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纠正“四风”问题上敢于碰硬、不徇私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