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积极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工作,坚决遏制腐败和“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抓责任履行。明确各级党委(党组)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区委具体实施办法,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工作的责任主体,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主要责任。责任主体带头履行职责、自觉对照检查,组织开展好职责范围内的“回头看”工作。
抓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成效进行集中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主动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举报平台、“政风行风热线”的作用,全方位、多渠道接受群众的投诉举报。
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实施办法》《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机关干部职工下基层交缴纳食宿费暂行规定》《关于整治“四风”问题10个方面的有关规定》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常态化工作办法》等一批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规定、强化执行,做到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全覆盖、无死角。
抓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聚焦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加大对职责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扎实开展好“回头看”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始终保持工作压力,坚定工作信心,推动正风肃纪工作成为常态、取得实效。十八大以来,共开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28次,督促主责部门整改一般性问题11个,通报曝光干部作风问题8期46人、违反组织和工作纪律问题单位30个、慢作为乱作为单位2个。
抓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查快处,严肃追责,对造成恶劣影响的,既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又追究纪委监督责任。十八大以来,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8件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6人,通报曝光3件3人。(罗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