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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规范“村规民约”引领农村移风易俗
发布日期:2016-08-31 07:30:00    信息来源:耿马县纪委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等宴请事宜,耿马县57个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行政村已全部完成《村规民约》草拟工作,正按规定程序进行完备,将以“村规民约”引领农村移风易俗。

行动迅速,落实有力。为加强作风建设,打赢脱贫攻坚战,耿马县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等宴请事宜引领农村移风易俗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的通知》,明确了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各乡(镇)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对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工作进行具体指导。

依法依规,指导到位。县民政和扶贫部门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及时靠前指导,跟踪服务,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要求,确保村规民约修订过程符合程序,条文内容遵循现行法律规范,公布实施体现法治精神,保证村规民约的制定实施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同时,以耿马镇石灰窑村为试点,率先制定《石灰窑村委会村规民约》,为其他乡镇提供借鉴和参考。

督促跟踪,加强引导。县乡纪委加强督促,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此项工作落地坠底。采取专项督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勐撒、勐永、贺派、大兴、芒洪、四排山等6个乡(镇)15个贫困村制定《村规民约》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同时建议“凡享受国家危旧房改造、异地搬迁政策的建房农户一律不得大操大办,相互宴请,凡违反者,一律取消社会救助及相关优惠政策补助,提倡不请客、不送礼,并在此基础上逐户签订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