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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从严推进婚丧宴请监督管理常态化
发布日期:2016-07-20 07:30:00    信息来源:永德县纪委

近年来,为加强对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宴请事宜的监督管理,永德县通过严格报告制度、进行提醒谈话、实行事后反馈、建立登记台账等具体措施,做到抓早抓小、防患未然,积极探索加强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宴请监管工作的有效途径,并取得明显成效。

严格报告制度。干部职工操办婚丧事宜严格实行报告制度。领导干部操办婚庆事宜必须提前10天向县纪委报告,操办丧葬事宜于事后10天内到县纪委补办书面报告手续。

进行提醒谈话。注重事前提醒,对婚庆事宜的办理人,在所在单位主要领导严格审核把关的基础上,在其事前向县纪委报备时,安排专人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对有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予以预警,提醒警示操办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并形成书面的提醒谈话纪录。

实行事后反馈。干部职工操办婚庆事宜,要在事后10天内填写《永德县干部职工操办婚庆宴请事宜情况反馈表》,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向县纪委反馈办理情况。

建立登记台账。县纪委安排专人对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宴请事宜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包括宴请客种、宴请时间、宴请地点、宴请桌数等,实行台账式管理,以便存档备查。

自2014年以来,全县共报备婚丧宴请事宜311场,其中婚事275场,丧事36场;报备人员中,科级干部77人,一般干部234人。(永德县纪委 段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