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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抓住 “清明”节点认真开展明察暗访
发布日期:2016-04-08 07:30:00    信息来源:永德县纪委

为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永德县纪委印发了《关于严明“清明”“五一”期间纪律作风的通知》《2016年“清明”、“五一”期间纪委作风明察暗访工作方案》,并抽调工作组认真开展明察暗访。

该县纪委监察局抽调工作组于4月1日对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落实情况《通知》情况进行了实地和电话抽查,共抽查7个乡镇,6个县直部门。通过检查,各乡镇、各单位均能通过召开会议、转发文件、发送短信、传阅文件等多种方式及时传达《通知》要求;乡镇党委和县直各单位都能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提出节日期间公车统一集中停放、细化“八个严禁”、安排值班等具体落实措施;各乡镇纪委均作出了节日期间监督检查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同时,在“清明”节期间,由5名工作人员组成的明察暗访工作组,围绕“八个严禁”的执行情况开展了明察暗访,分别深入勐板公路、松山、保山、勐汞等坟墓较为集中的县城周边及勐板乡、大山乡、班卡乡等3个乡镇进行明察暗访。通过检查未发现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活动;未发现举行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迷信活动;未发现使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领导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安排的情况。(李桂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