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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推进“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15-08-24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临沧市纪委组织召开“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会上强调:如何衡量“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关键要看问题查找及解决得怎么样,要紧紧围绕问题导向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主责部门党委(党组)要担当好、落实好主体责任,按照职能职责的分工全面牵头负责“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对专项整治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负责,对专项整治的问题查找、整改推进负责,对督促检查、建立长效机制负责。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要率先垂范,把自己摆进去、主动参与整治,又要站在一线、靠前指挥,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把专项整治扛在肩上,及时进行具体指导,把住关键环节,抓好重点工作。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防范。每一项专项整治都要认真查找分析存在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报市纪委备案,在此基础上边查边改,确保每个环节的工作清晰有序、扎实有力、富有成效。要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健全完善权力清单制度。通过强化制度执行,维护制度权威,真正做到从源头预防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三要坚持从严从实,强化监督检查。各主责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对领导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查找问题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必须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对在“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中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责任不明确、任务不落实的,不依法办事、不履职尽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要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