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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处置42人
发布日期:2018-07-12 07:30:00    信息来源:永德县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永德县纪检监察机关整合监督执纪力量,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42人,不断形成有力震慑。

常态化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抓关键节点,每个节点下发《通知》重申再重申,持续纠“四风”;抓关键少数,利用短信平台向全县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共计2000多条,做到提醒再提醒;抓常规廉政谈话,凡提拔重用的干部均开展集体或者个人廉政谈话活动,做到任前提醒,教育优先;抓家庭助廉活动,向家庭和干部职工发放倡议书6400余份,教育引导家属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挥特殊作用,筑牢拒腐防变家庭防线。

靶向提醒,层层守住关口。充分发挥监察、派驻、巡察的综合监督作用,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部门针对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约谈、诫勉、函询等方式,及时开启“扯袖子”“敲戒尺”警示行动,加强思想教育、政策教育和纪律教育,做到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坚决把好第一道关口;通过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把好防止犯大错误的第二道关口;通过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筑牢防止犯罪的第三道关口。通过逐级把好前三道关口,严防领导干部从小问题发展成违纪问题,甚至发展成违法犯罪的大问题。

强化监督执纪,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脱贫攻坚、“五网”建设、提升人居环境、乡村振兴战略等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不断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督促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置42人,其中第一种形态16人,占38.09%;第二种形态15人,占35.72%;第三种形态11人,占26.19%。共启动问责程序5次,涉及干部9人、党组织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