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沧源自治县纪委严格按照纪法衔接的相关规定,在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中加大禁毒宣传工作。
“严禁与吸毒人员交往、涉足毒友、吸食海洛因等各类毒品,严禁加工、买卖、运输毒品等”是该县给公职人员划出的涉毒行为红线,严肃处理涉毒公职人员。
坚持纪严于法,挺纪在前。严格按照党纪处分条例规定,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涉毒党员及公职人员。对丧失党员和公职人员条件,严重败坏党和国家形象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给予开除党籍和公职,决不姑息。
尤其是对执纪执法党员干部涉毒问题,一经发现零容忍从严从重处理,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2018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已对1名涉嫌毒品犯罪的党员和1名吸毒受到行政处罚的党员给予开除党纪处分,移交司法机关的处理。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将禁止党员领导干部涉毒关口前移,抓实预防。在宣传工作上下功夫,利用“万名党员进党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廉政教育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等课堂进行涉毒危害的宣传教育,通过讲述毒品危害和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刑罚,从思想上,杜绝党员领导干部走上毒品违纪违法犯罪道路。(尼漠雅格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