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江县纪委、监委从六个方面内容着手对73个县直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要提高思想认识。从领导层面高度重视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做到惩处和预防两手抓,把防范风险和强化管理、廉政风险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有机统一,每年至少专题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充分发挥每个责任主体作用。
要加强廉政宣传教育。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当前把学习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党规等为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以反贪拒贿为主要内容的拒腐防变教育,通过学习教育,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时刻保持高度清醒的政治头脑,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信念”,珍惜我们的工作,珍惜我们的家庭,珍惜我们的政治生命,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要强化从严治党。尊崇党章,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敢于较真、注重日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特别是要增强领导干部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使领导干部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要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厘清责任清单,分解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好班子集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
要认真履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能力和决策水平,充分发挥领导集体的作用,凡属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建设、重要干部的任免、大额资金的使用坚持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主要领导要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不直接分管人、财、物。
要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临沧市六严禁六不准》《临沧市公务接待十不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外出请假报告、婚丧宴请事宜报备等相关规章制度,严守纪律和规矩,不违规公款消费、滥发钱物,不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不参与同城吃请,做到下乡按规定缴纳伙食费,遵守工作纪律,不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等。(李新琴 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