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县纪委充分发挥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有效整合执纪执法机关的办案资源,明确职责分工、相互协作配合,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和整体合力。
建立健全办案协作机制,提高突破大案要案能力。充分发挥执纪执法机关各自的优势力量,营造合力预防腐败的工作氛围。一是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根据案件性质及进展情况,及时组织协调有关事项,充分利用各种办案手段,共同参与办案,缩短办案时间,降低执纪执法成本,确保办案效率;二是各部门之间及时沟通,协调一致,对重要线索做到资源共享实行联合办案,从中提高办案效率和查处力度。对领导批示的案件、全县重点案件和社会各界关注的典型案件,更要跟踪协调、及时反馈,确保办案效果。
建立健全联系沟通机制,维护执纪和执法的统一。打破“条块分割”的工作观念,建立预防腐败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检察机关作出国家公职人员犯罪不起诉决定的案件要及时交由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审判机关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要做到随判随送;公安机关查办的涉及党员干部的治安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要根据违纪情节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审计机关要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在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要根据违纪情节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各部门要及时收集、掌握全县重点案件及案件线索办理信息,搞好工作衔接;健全完善移送制度,案件线索共享机制实现执纪执法工作的衔接统一。
建立健全协调督办机制,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督办力度。一是要加强线索排查。各执纪执法部门要加大对本系统管辖的重点案件线索的排查力度,定期互相通报情况,做到资源共享。二是要加强案件督办,对全县重点案件和重要案件线索,明确办案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实行领导包抓和跟踪督办制度。案件负责人要定期向联系领导汇报案件进展情况,综合研究提出全县反腐败工作的工作思路、政策措施、对策建议,为县委、政府、纪委反腐败工作决策提供依据,协助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确保依纪依法办案,提高查办案件工作整体水平。 (苏有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