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巡察单位是否重视巡察工作?“一把手”以及其他班子成员态度怎么样?巡察工作推进如何?” 近日,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率队组成检查组到第二、第三巡察组驻地检查指导工作,详细了解巡察工作情况,并对巡察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检查组强调,要充分发挥巡察在党内监督的“利剑”作用,突出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脱贫攻坚领域、招投标工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一要在项目资金监管上下功夫,加大对有项目资金、有项目审批权限部门的巡察力度,紧盯项目管理、资金拨付、工程进度等,坚决防止项目监管不到位、工程建设层层转包、项目管理混乱的问题发生;二要在增强班子凝聚力上下功夫,看“一把手”是否起到带头作用,看班子成员是否认真履职尽责,看班子是否搞好团结;三要在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上下功夫,向“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亮剑出招。
检查组要求,各巡察组要结合被巡察部门实际、聚焦巡察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巡到深处、察到细处、改到实处,以工匠精神扎实有效地推进巡察工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巡察工作阶段性推进情况,定期向县委报告巡察工作情况;巡察组成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本着对组织负责、对群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勇于“作斗争”,敢于“唱黑脸”,甘于“挑重担”,以严标准、高要求、实作风严肃认真地对待巡察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处理,绝不手软。
检查组还特别叮嘱被巡察单位要端正态度,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不护短,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充分发挥好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进一规范和健全单位内部监督制度、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打通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坚决杜绝党建、业务“两张皮”现象。(陈 龙 田 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