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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紧盯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发布日期:2018-04-13 07:30:00    信息来源:沧源县纪委

沧源县采取“四个一”措施,紧盯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切实筑牢廉政“防火墙”。今年以来,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给予党纪处分1人,暂缓任用5人。

寄出一封提醒信。年初,向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寄出一封《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信》,温馨提醒领导干部在填写封面、基本情况、8项“家事”、6项“家产”等事项要注意的问题以及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重要意义,增强领导干部的“四个意识”和党性观念,进一步形成共识,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对党忠诚。

印发一本填报指南。向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每人印发一本《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指南》,要求领导干部在填表之前仔细阅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指南》,按照填表要求、注意事项等,对报告中填报内容进行认真准确填写,完整填写每一事项的情况,坚决防止遗漏、瞒报、不及时报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填报信息规范、真实、完整,自觉接受监督。

填报一份报告表。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明确填报对象范围、填报须知和纪律要求,要求精准、详实、完整地亲笔填写报告事项表。严格落实“一把手”阅签人制度,凡填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重新填报;加大对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力度,对贯彻不力、执行不严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作出一个庄严承诺。领导干部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全责,所填报的内容与其配偶、子女核实后,由填报人郑重向组织作出承诺并签字,自愿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核查。(陈龙  田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