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沧源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战略定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高位推动、层层压责任。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委专题会议、县委全会、县纪委全会、县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制定出台《县委常委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等,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具体化、常态化。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34项,明确牵头单位41个,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延伸落实的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追究,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11个单位共18人进行追责,坚持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季度检查考核通报,督促整改问题1028条。
落实分工、各担当其责。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批示34件次。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教育、提醒、警示、督促,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县委书记两次集体约谈全县495名实职科级领导干部,实现约谈全覆盖,其他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73次,签订责任书202份,深入分管联系部门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18次,与分管联系部门领导班子廉政谈话1534人(次)。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60人(次)。
严抓严管、明纪律规矩。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年内制定印发《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十五项规定》《基层党组织基本活动工作流程》。组织召开县委常委班子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制定整改清单18项。相继召开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纪律上、作风上彻底肃清白恩培、仇和、李小平余毒影响。认真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对临沧开展巡视整改要求。严肃组织纪律,选好用好干部,对5名在考察过程中存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群众认可度不高等问题的干部暂缓或不予任用。严肃换届纪律,先后成立2个换届风气督查组,对县乡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纪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加强领导、当好坚强后盾。全面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优先提拔和交流使用纪检监察干部,共调整纪检监察干部2批次17人。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紧紧盯住工程建设、土地征用、民生资金等重点资源领域,突出“三类重点人”,牢牢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5件,处置问题线索45件(次),立案34件37人,结案33件3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6人。(赵贵美、陈志敏、魏千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