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不断健全监督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做到预防为主,综合防治。2017年,组织全县868名科级领导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会上述责述廉,确保述廉述责全覆盖,监督零死角。
强化廉政提醒。制定《凤庆县党员干部监督谈话办法》,坚持将任前廉政谈话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年内对拟提拔和交流任用的123名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提醒谈话并签订廉政承诺书,要求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思”,把“干净干事”作为领导干部必备的“政治教养”。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提醒谈话2206人,警示谈话37人,谈话诫勉28人。
严把廉政审核关。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抓实廉政审查。凡拟提拔任用、拟表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因公因私出国(境),代表、委员选举等,必须提交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等部门进行审查,审查不过关的取消资格,维护法纪的严肃性。2017年,共对284个(次)集体、8844人(次)进行廉政审查,取消10个(次)集体评先推优资格,取消3人(次)推先评优、代表委员等资格。
创新监督方式。探索“互联网+监督”模式,启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评估系统”试点工作,将年初与县委、县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的74个责任单位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评估系统,主要考核评估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情况,乡镇纪委班子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构建了“责任明确、过程留痕、动态监督、预警提醒、同步督办”的信息化监督体系,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记录。
抓实政治巡察。先后对16个单位开展了四轮常规巡察,对腰街乡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同时,突出巡察工作时效性,边巡边改;突出公开性,开门整改;突出严肃性,问效追责。前三轮巡察共发现问题147个,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意见建议111条,排查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问题20个,向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10件,向被巡察单位移交问题线索4件,向组织部、审计局、人社局、财政局提出意见建议12条。
抓实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征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社保扶贫项目资金,收送红包、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等问题。全县80个部门(单位)896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签订不收送“红包”和“乔迁不宴请不收送礼品礼金、不参与乔迁宴请”的承诺书,对收受红包的1名党员干部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对18名“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进行党政纪处分和问责处理。(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