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沧源县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部署,以上率下层层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充分发挥检查考核导向作用,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县委做表率,以上率下压实责任。县委高度重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县委带头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每年初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责述廉汇报会;县委主要领导每年约谈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层层传递责任和压力;县委书记带头深入乡镇讲廉政党课;县委常委会、县委专题会议、县纪委全会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县委常委会每年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五年来以,先后有97名县管党政“一把手”在县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实现届内全覆盖。
注重建章立制,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沧源县创新检查考核机制,研究制定《沧源佤族自治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研究制定县委常委领导班子《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细化分解;出台《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实施办法》等制度文件,形成了比较完备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度体系,为责任制检查考核规范化打下基础;在考核中,严格规范考核程序,科学设置考核内容,注重查实情,实地走访,找准被考核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强化结果运用,倒逼责任落实。充分发挥检查考核的导向作用,检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列入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述廉及民主测评情况记入本人廉政档案。县委审定的考核结果后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五年来,县委先后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2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开展诫勉谈话252人次。(陈志敏 赵贵美 魏千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