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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抓实监督责任
发布日期:2017-11-01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双江县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聚焦主业主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严肃执纪形成持续震慑。今年以来,全县处置问题线索21件,立案审查17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起,处分9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起,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3件4人。切实抓好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巡视云南“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研究制定整改措施102条,已整改销号36条。

注重日常监管抓早抓小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暂行办法》,明确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和组织(人事)部门是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均负主体责任,区别不同情形,常态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2017年以来,全县71个党委(党组)开展提醒谈话67人,约谈24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2人。

巡查督查保驾脱贫攻坚。制定《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成立3个工作组每月对每个乡(镇)开展1次专项纪律检查,乡(镇)每月对1个行政村开展1次专项纪律检查;《制定双江自治县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方案》,从纪检监察、农林水等部门抽调24名同志组成6个工作组,突出问题导向,重在压实责任、刹风整纪、追责问责,每月开展1次巡察督查,对开展脱贫攻坚及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行督查检查指导,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