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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以约谈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发布日期:2017-10-05 07:30:00    信息来源:镇康县纪委

 

 

“各级党委、纪委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乏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少数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失之于宽松软;有的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在同级监督方面,一些乡镇纪委还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和不善于监督的问题。”近日,镇康县约谈南伞镇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时县委纪委主要负责人指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两个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关键环节,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抓手。

2015年,中共镇康县委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规定纪委常委班子成员每年两次约谈下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县纪委约谈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形成制度。

“以前说到约谈,就想到是工作出了什么问题,存在不愿和畏惧心理。现在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是给乡镇党委纪委敲敲警钟,红红脸、出出汗。我们也约谈各站所各村负责人,把责任压力层层传导下去。”勐捧镇党委书记说。党风廉政建设约谈主要是听取党委纪委“两个责任”落实开展情况汇报,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差距和不足,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教育。《办法》出台以来,全县共开展约谈28次,指出苗头性问题64个,提出工作要求112条次。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把问题解决萌芽状态。

通过约谈,镇康县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压力传导到最基层,进一步强化了各乡镇党委和纪委的责任意识,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助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鲁学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