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党风政风
凤庆:强化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
发布日期:2017-08-10 07:30:00    信息来源:凤庆县委组织部

近日,凤庆县委立足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加强纪律规矩建设,印发《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意见》,把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从自我约束提升到纪律约束的更高要求来。

加强宣传,扩大监督范围。公开监督管理内容,把“是否注意个人言行和身份,自觉抵制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是否注重自身公众形象,有无在公共场合或群众面前耍特权、逞威风;是否拉帮结派和借联谊会、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活动搞‘小圈子’,或搞官商勾结;有无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娱乐、公车私用”等事项内容,公之于众,引导监督。同时,公开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的举报投诉电话,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

明确重点,突出监督对象。以全县在职乡科级领导干部为重点,紧盯“关键人”和重要事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围绕党员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和“六大纪律”遵守执行情况开展监督。同时,与全县954名领导干部签订了《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自律承诺书》,把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列入述职述廉述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以及干部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增强监督的效能与作用。

警示教育,强化追责问责。督促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自觉养成高尚的精神追求和健康的生活情趣,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防止权力滥用和影响公众形象行为的发生,做到自警自省、慎独慎微,牢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形象。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职,切实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管,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和报告。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定期研究总结监督工作情况,切实增强纪律和规矩的刚性,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杨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