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公安局按照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针对巡视反馈的“四个意识”不够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够到位,肃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不彻底、政治生态遭到破坏,履行“两个责任”不够到位等问题。及时召开局党委会议,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的分析,逐条查找根源,对推动巡视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要求强化政治引领,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意识”为标杆,坚决向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看齐、向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看齐,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做到“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要求注重从政治上肃清余毒,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汲取白恩培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要求全面履行“两个责任”,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确定市公安局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巡视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带头整改落实,按时上报整改情况。市公安局纪委要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苏良兴、覃信卫)